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劳动债权在破产财产分配中是否享有优先权,享有何种地位的优先权,是涉及劳动者、普通债权人、担保债权人利益的问题。国有企业“政策性破产”以及即将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对这些问题的处理均引起了极大的争议。如何定性破产财产分配中的劳动债权优先权,如何平衡劳动者和其他债权人的利益冲突,不仅是国有企业破产改制面临的突出难题,而且是今后非国有企业破产时棘手的问题。
本文在理论分析和考查各国立法实践的基础上,结合与劳动债权优先权密切相关的社会保障制度、欠薪保障制度、工资支付制度的规定,评价了我国现行立法的成败得失,重点分析了“政策性破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有关问题,最后提出了完善立法的若干建议。
在理论研究上,学者一般对工资债权优先权研究较多,而对其他劳动债权优先权的研究则比较有限,将劳动债权优先权进行整体性研究的就更少。本文尝试着从整体上论述劳动债权优先权的有关问题。
本文除引言和结语外共分五部分。
第一部分主要从民法学的角度,根据民事优先权制度的一般原理,分析了劳动债权优先权的概念、特点、性质、分类、效力、与其他权利的冲突与协调、历史发展概况等问题。本部分意在阐明劳动债权优先权的基本理论问题。
第二部分在总结、批判现有观点的基础上,详细阐明劳动债权享有优先权的合理性、合法性基础。笔者在分析时,突破了民法“就法论法”的局限,探究了法的本质,从生存权高于财产权的哲学角度,从法学的角度,从经济学的角度,深入分析了劳动债权优先权的合理性、合法性基础。
第三部分论述了劳动债权优先权制度与相关制度的关系。在功能上,社会保障制度、欠薪保障制度与劳动债权优先权制度存在替代性。工资支付制度及其实践状况对劳动债权优先权制度的具体内容有直接影响。
第四部分详细分析了几类劳动债权的具体问题。对于工资债权,本文分析了工资债权的项目、数量、申报程序、债权限制等问题,通过分析认为应在严格限制的基础上承认高管人员的薪酬享有优先权待遇。对于社会保险费债权,本文分析了社会保险费债权的范围、性质等问题。对于借款债权,本文认为不应将其列入优先权范畴。对于劳动力派遣这一特殊劳动关系,本文认为可以从优先权制度等角度加强对劳务工权益的保护。
第五部分是对我国现行立法的整理和评价,重点分析了国务院有关政策和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然后在全文论证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劳动债权优先权立法的若干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