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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不可替代的自然资源,一切生命都离不开水。水资源是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不可缺少、不可替代的重要物质,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当今世界,随着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类社会对水的数量与质量的要求愈来愈高。长期以来,在“人类利益中心主义”的狭隘观念支配下,人们一味追求经济增长,忽视自然资源的有效保护,以资源的巨大浪费为代价换取经济的发展。水资源的过度开发、利用导致水危机不断加剧,水污染不断恶化,人类的生存、生活质量不断下降。我国的水资源状况也十分严峻。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情况下,水资源的短缺和污染问题日益加剧,合理开发、有效利用、严格保护水资源是一项刻不容缓的任务。当前,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时期,对各种资源的需求急剧加大。水资源作为一种基础的自然资源,只有实现可持续利用,才能实现整个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我国目前水资源法律体系已基本建立,但可持续发展理念并没有成为水资源法律的指导思想。本文共有四章内容组成。第一章文献综述部分从我国水资源的现状出发,强调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性;第二章通过对可持续发展理论的内涵和本质的全面介绍,分析可持续发展和水资源的相互关系,明确了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得出我国坚持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道路是历史的必然选择。第三章通过对国外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法律制度的分析比较,吸取合理的部分,为我国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法律制度的建立提供可借鉴之处。第四章是本文的中心内容,通过介绍国内水权制度研究的最新成果,对我国新《水法》的立法目的和思想、制度设计和具体内容进行分析和评价,提出构建我国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法律制度。以可持续发展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健全水资源法律法规,建立明确的水资源流域管理制度,建立水权制度,建立完善的公益诉讼制度,确立公众参与机制,为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提供可靠的法律保障。总之,我国水资源立法必须以可持续发展思想为指导,从法律层面探索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法律制度,才能最终实现社会经济、资源和环境的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