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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中国在全国范围实施民营化改革以来,已有近20年的时间,这期间有成功的案例也不乏失败的案例。然而大多数学者仍然认为国有企业民营化总体上还是有效的,因为民营化后的企业确实体现了更强的盈利能力和较高的经营效率。然而,本文的视角却是以民营化的动机为切入点,主要研究国企民营化动机与经济后果。
国有企业不同于一般的企业,政府作为其控股者和实质上的所有者,它的目标通常与效率无关,同时肩负着就业、保持公民福利等社会责任。政府到底为什么会选择国有企业的民营化,不再全资所有或是控股持有,而是将国有企业的所有权转入私人之手,或者让他们破产清算,从而放弃对国有企业的控制?本文以2003-2010年间进行民营化改革的国有上市公司作为样本,将改制后民营化的企业和改制后仍为国家控股的两组企业作对比,通过应用描述性统计方法,初步分析影响民营化的因素以及民营化后的企业资源配置效率状况。随后,应用logit和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分别检验民营化的动机及其经济后果并结合相关控制变量。研究结果表明在政府民营化进程中,增加地方政府财政收入是政府民营化的主要动机,同时企业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是民营化后企业业绩提高的主要原因。总体来说,销售量和盈利能力较差的国有企业优先被政府民营化,从而体现出于盈利动机的考虑;在生产效率方面,民营化企业随着总销售收入、利润和资产报酬率的显著提高,但经营效率却没有大幅度提高,说明民营化并不是出于经营效率的提高的考虑;民营化后雇员人数有上升趋势,所得税额也有显著提高,在减轻了政府负担的同时也增加政府财政收入,从另一个侧面说明政府动机;民营化企业在固定资产和雇员的利用方面效率的提高是利润增长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