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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逐渐发展,物质生活的极大丰富,人们的目光越来越多的投向了精神生活。我国的宗教事业也随之蒸蒸日上,五大宗教都取得了巨大的发展,在人民的社会文化生活当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党的十七大报告也提出“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新党章中总纲中也提到“团结信教群众为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这充分说明党中央对宗教、宗教界、宗教工作的高度重视,尤其是宗教在促进积极发展方面的巨大作用,也反映了宗教在国家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诚然,宗教能够对社会经济起到巨大的促进作用,宗教自身所具有的经济与管理思想,文化与旅游资源,都是一笔有待进一步开发的巨大宝藏。但我们也不应忘了宗教本身所具有的超越性和非功利性,不应忽略和伤害信教群众淳朴的宗教情感和各大教自身的纯洁性。伴随着我国宗教事业的不断发展,以及宗教与社会经济持续的相互影响,也产生了相当多的问题,“宗教商业化”就是其中最主要的问题之一。而“宗教商业化”的问题在我国主要又表现为“佛教商业化”与“道教商业化”,这是由两教特殊的情况所决定。道教是中国的本土宗教,佛教虽然外来,但在与中国传统文化融合之后形成了独特的中国化佛教。两教都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与历史积淀,尤其是中国佛教,大乘思想中的渡人精神与后期出现的禅宗净土宗简易修炼的法门,使得佛教成我我国当前信教人数最多的宗教。同时佛教与道教的寺庙与宫观往往居于名山大川之中,又多为名胜古迹,具有先天的旅游优势。而五大宗教中的其他三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相比佛教和道教的商业化程度就要低得多。本文首先对于佛教商业化进行了精确的定义,虽然佛教商业化是当前的热点问题,但是却缺乏科学的定义,导致无法准确的描述其现象和找到相应解决问题的的方法。区分了佛教经济和经济佛教,指出佛教的商业化不仅广泛存在于历史场合当中,在今天的时代背景中也有其一定的必要性。但是这样的佛教商业化是一种宽泛的佛教商业化,而非今天大众所指的狭义的佛教商业化。今天在一般意义上所使用的佛教商业化实际上是一种佛教的过度商业化,具体为佛教组织和个人的营利化以及佛教资源的过度开发。接下来,本文对于佛教商业化的具体现象进行了分类,将其分为寺庙建设商业化、佛教文化服务商业化、佛教文化产品商业化三种。寺庙建设商业化主要表现为寺庙承包制,或者政府、企业出资修建各种并不具有宗教资质的寺庙,其原因主要是当前我国佛教寺院的多头管理现状;佛教文化服务指的是佛教中提供的各种精神上的服务,这样的服务往往价格虚高,同时服务质量也难以得到保证;佛教文化产品商业化,则是各种与佛教相关的有型产品,这种产品的提供并非佛教的专利,而是各种人都可以进行。但其中的佛教元素一定要得到各级宗教管理部门的监督,避免出现虚假宣传和欺诈的情况。同时佛教寺院一方面自身也应大力开展这样的活动,但是从事这样的经营活动却并非等于商业化,因为其目的并非是营利。然后描述了佛教商业化的影响,主要有:损害佛教纯正性和自身形象、干扰佛教日常活动秩序,干扰旅游市场秩序、伤害信教群众感情、危害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容易滋生邪教六点。可见佛教商业化的影响之恶劣,国家和政府机关必须对于佛教商业化的问题产生足够的重视,否则由于宗教问题本生的复杂性,再加上佛教商业化的影响,将产生各种各样难以解决的问题。最后对于如何解决佛教商业化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主要从法制建设以及佛教内部的管理两方面,即宗教的宏观管理和微观管理方面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在宏观上必须尽快完善宗教相关的法律,尤其是必须尽快确立宗教财产,宗教管理权限方面的内容,不能依然采用行政的手段进行管理。同时也应提高行政效率和水平,更好的管理佛教事业。微观上,佛教内部也应加强教风和戒律建设,提高僧人的修养和学识水平,努力开展各种合理的经营活动。另外,也应广泛开展宗教学方面的通识教育,提高人们群众对于宗教的认知,从源头上杜绝佛教商业化。希望能够解决佛教商业化的问题,使得佛教能够健康的发展,为我国经济建设做出相应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