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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农业标准及认证认可制度的一致化和等效性是推动有机产品国际贸易发展的基础,实现一致化和等效性可以避免不必要的贸易壁垒,简化认证认可程序,降低认证的费用,从而推动有机产品国际贸易的发展。一致化和等效性的实现同时可以增加国家与国家间的协商、合作和交流的机会,促进国际间经济、政治和文化等方面的融合,使全世界和谐、健康、快速地发展。本研究采用了归纳、总结和分析的方法,综述了全球有机农业标准及认证认可制度的发展,总结了国际有机农业一致化和等效性工作组(ITF)的工作内容,探讨了一致化和等效性实施的阻碍,并提出加快我国对有机农业标准及认证认可制度一致化和等效性的研究和行动建议。本研究的结论如下:(1)ITF在实现有机农业标准及认证认可制度的一致化和等效性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领导作用。ITF提出了实现一致化和等效性的长期和短期目标,以及有机农业标准的等效性评价指南和有机认证机构的国际统一要求,在一致化和等效性目标的实现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2)有机农业标准及认证认可制度的一致化和等效性的实现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分析其原因主要有国家经济和政治利益、各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技术水平的不同、标准体系不同、国情不同、文化差异等,因此一致化和等效性的实现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3)首先实现区域的有机农业标准及认证认可制度的一致化和等效性。全球范围内实现有机农业标准及认证认可制度的一致化的等效性需要很长的时间,但是区域内有着良好的地缘条件和较小的文化差异,因此,大洲或地区条件相似的国家应该进行有机农业标准及认证认可制度的区域合作,首先实现区域内的有机农业标准及认证认可制度的一致化和等效性,再实现全球的一致化和等效性。(4)我国应该采取措施加强有机标准及认证认可制度的一致化和等效性研究,促进有机农业标准体系与国际接轨。我国应该建立专门的研究机构,组建有机农业专家队伍,成立有机农业标准及认证认可制度一致化和等效性专项研究小组,深入研究国际标准和进口国的标准,在求同存异的原则下与进口国进行谈判,签订等效性协议;加强与亚澳地区国家有机农业标准及认证认可制度一致化和等效性的区域合作。成立亚澳地区的有机贸易区域合作执行委员会,举办区域合作论坛,组建专家队伍,对发达国家的标准体系进行深入研究,制定亚澳地区统一的有机农业标准,加强有机农业技术和信息方面的合作,对本国的有机企业进行培训,支持本国的有机企业与国外的有机企业的合作。有机认证机构应该与亚澳地区及进口国有机认证机构合作,组成认证联盟,提高自己的知名度,与联盟中的认证机构进行交流和监督。我国应该加强有机农业标准及认证认可制度的一致化和等效性研究,促进我国有机产品国际贸易的发展,从而加强与全球的经济和文化的交流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