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截止2012年,我国城镇化率已达到52.7%。然而“中国式”城镇化多是农村人口向城市迁徙的空间位置转移,是城镇面积扩大和城镇数量的盲目扩张。这不仅没有让城镇化过程中的农民真正融入城市,也给城市居民带来资源紧张。因此而带来的失地农民问题、城乡二元结构问题、基本公共服务失衡问题、城市环境污染严重问题等等正制约着新型城镇化的发展,正影响着中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正过渡消费着人民群众的幸福感。2013年12月12日—13日,中国城镇化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这是改革开放以来第一次全国城镇化工作会议,会议明确提出城镇化要以人为核心,这一会议的召开为新型城镇化在关注失地农民就业权、社会保障权等方面的权益指明了明确的方向。笔者正是以此为时代背景,对以农民就业权、社会保障权为重点的社会权益保护展开调查研究。 本文包含绪论、正文四章及结语三大部分。绪论部分主要介绍了选题的由来、研究现状、研究方法及本文的重难点及创新点分析、存在的不足之处等相关问题。正文第一部分首先新型城镇化的研究背景进行阐述,对本文失地农民社会权益保护的方面进行定义。正文的二、三、四部分试图以一个典型的城乡结合部——随州市星光社区为例,以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的社会权益保护为切入点,探究“以人为本”的城镇化建设中对人的社会权益保护问题,从而找出问题症结,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正文的第二部分是根据对随州市星光社区农民社会权益的保护的调查问卷分析其失地农民社会权益保护现状。通过调查发现星光社区失地农民在社会权益保护方面因失业率较高、城乡教育资源二元结构、社会保障权益享受不平衡等问题;正文的第三部分是本文的重中之重,根据调查发现问题是实证性论文的首要任务所在,因此,此部分笔者根据星光社区失地农民的社会权益保护现状概括出星光社区居民就业权、子女受教育权、社会保障权益等社会权益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正文的第四部分是提出解决的对策和建议,以星光社区的现实为基础,结合当前的研究现状,对当前社会对城镇进程中失地农民的社会权益保障提出进一步完善土地补偿制度,实行“以租代征”的土地征收模式;进一步加强法律救援,帮助农民合法的经济社会权益;进一步均衡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资源,让城乡居民平等的享受社会公共服务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