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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迅猛发展,企业价值评估也日益变得重要。一方面合理的企业价值评估与对于企业的定位、筹融资活动和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有着重要的作用。然而在现行已有的文献中,对于企业价值的讨论又往往局限与模型的构建,或是讨论影响企业价值的因素;同时这些又还是基于所有上市公司而言,并没有细分到各个不同的行业。企业价值理论表明财务信息的特殊性和企业价值之间具有很大的关联性,行业的差异对于企业价值的评估是相差很大的。 总所周知,林业企业在国民经济中有着重要的作用,是生态、社会和经济平衡发展的关键。然而在企业价值的评估中林业企业的收益波动较大、经济周期较长,从林子抚育开始的资本投入到后期的郁毕成材都需要较长的时间,所以其收益并不像其他行业那样可以使用连续的红利模型等来对其进行企业价值的评估。 本文从我国林业上市公司中公开的财务信息出发,基于会计理论来评估林业企业价值。对于价值评估的模型,本文试着使用EVA下的弗森—奥尔森剩余价值收益估价理论,同时综合利用企业财务和非财务信息对企业价值进行正确的估价。同时也提出在利用剩余收益理论模型来对林业企业进行价值评估时会碰到的两个困境:一是我国林业的限制采伐政策,这会直接影响林业企业利润的增长和收入的实现;另一方面则是我国林业企业资产中历史成本计量的比重的较大。笔者对于这两个问题认为,可以引入经营杠杆效应来对剩余收益进行修正,同时又使用公允价值计量林木资产,实证显示这笔单纯的使用财务信息对价值的评估更为合理、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