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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社会转型期和互联网时代的双重宏观背景下,互联网传播赋权理论研宄及实践行动在中国社会现实情境中逐步拓展与深化。参与式网络传播的个体赋权价值及其对中国社会结构调整与转型的影响这一研究议题逐渐进入学者们的视野。本研究在多重理论视角下选取中国大陆网民为研究对象,尝试结合问卷调查法与焦点小组访谈法对网民个体的互联网传播赋权实践进行实证考察。互联网传播赋权是以参与式网络传播为过程,以个体赋权为结果,以谋求社会个体进一步发展为旨归的赋权实践。本研究将普通网民个体的传播赋权实践置入一个渐进式的进程中,以中国网民个体在互联网平台上的赋权过程为线索,致力于网民个体参与式网络传播行为与个体赋权间互动关系的建构。具体研究问题着眼于以下方面:一是呈现网民个体的互联网传播赋权过程与结果的特征,二是探寻网民个体互联网传播赋权的现实路径,三是导入参与式发展和网络素养理论视阂,解读双重宏观语境下促进社会个体互联网传播赋权的困境与机遇。在系统梳理国内外相关赋权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本文厘清了赋权及传播赋权的概念内涵,并在中国现实情境下对网民个体传播赋权结果进行了操作化定义。个体传播赋权结果可划分为“心理赋权”、“人际交往状态”和“社会参与行为”三个层面,具体考量网民个体的自我效能感、能力感和控制欲,人际交往网络的容量、多样性和人际交往认知影响,以及言论和实际行动方面的社会参与行为。以职业配额抽样为主的问卷调查结果表明,测量指标体系具有较好的信度和效度。本研究进一步探讨了个体赋权结果包含层次间的关系,发现自我、人际和社会参与三层次的赋权程度呈逐层弱化分布,但彼此相互促进。在客观社会阶层维度下分析网民个体的互联网传播赋权进程,结果显示互联网传播赋权进程存在显著的社会分层差异。不同社会经济地位网民个体的互联网“使用沟”表现为受教育程度、家庭收入水平与网民个体的互联网使用强度、依赖度和信息处理方式认同度之间显著正向相关,职业阶层地位较低的网民,其互联网使用强度低,需求偏好满足程度不高、对多种互联网信息处理方式认同度不足。网络内容“生产沟”体现在网民个体的受教育程度越高,其网络生产内容意愿越强;家庭人均月收入越高的网民,其花费上网络生产内容上的时间越多;职业阶层地位较低网民的网络生产内容意愿、网络生产内容强度、多种生产内容需求偏好满足度均偏低。此外,网民个体赋权结果的“分层化”现象凸显,不同教育程度、家庭人均月收入的网民程度不一地在自我、人际和社会参与赋权结果上具有显著差异。本研宄揭示了网民个体互联网传播赋权的现实路径,互联网传播赋权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网民个体赋权在一定程度上依然受制于教育程度、家庭收入、职业类型等社会结构性因素。在互联网使用行为面向,互联网使用强度对网民个体赋权正向效应,不同互联网使用偏好和信息处理方式对三个层次赋权结果的影响力有所差异,其中互联网使用娱乐偏好对网民个体三层次赋权结果有负面影响。在网络生产内容行为方面,生产内容意愿可正向预测网民个体三层次传播赋权结果,生产内容强度对个体赋权结果无显著影响,而网络生产内容娱乐偏好则对人际和社会参与层面赋权程度有反向效应。同时,网络生产内容意愿对互联网使用行为与个体赋权结果的影响关系有部分中介效应,网络生产内容意愿降低了互联网使用偏好对网民个体赋权结果的正向预测力。此外,互联网使用行为对个体赋权结果的影响效应受到社会组织参与度这一因素的调节,网民个体线下实际参与行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参与式网络传播行为对个体赋权的影响。鉴于互联网传播赋权实践的复杂性和主观性,为弥补封闭式问卷调查的不足,本研究参照扎根理论思想,以焦点小组访谈法开展了互联网传播赋权的质化研究。访谈聚焦于对网民个体赋权的现状、互联网传播对赋权的影响和互联网传播赋权的前景等议题的讨论,力图通过多维视角反映网民个体互联网传播赋权观念与日常行为的丰富性,还原参与式网络传播与赋权间生动、复杂关系的原貌,辅助研究问题与假设的再检验和再发现。立足实证研究,本文呈现了网民个体互联网传播赋权的现实,勾勒出互联网传播赋权的路径,导入参与式发展与网络素养,解读了互联网传播赋权的既有问题与未来前景。本研究是深化传播学领域赋权研究的一次尝试,努力推动赋权理论在传播学研究和应用层面的进一步发展,具有理论探索的积极意义与价值。同时,本研究置于中国社会现实情境试图给予互联网传播赋权实践、网络素养教育、社会公共参与政策的设计与决策等一定的启发与建议,对推动中国社会结构转型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互联网传播赋权是一个内涵丰富的研究命题,囿于部分主客观因素的制约,本研究不可避免地带有一些局限,相关待解释的现象和待发现的作用机制亟待后续研究的进一步探索,也为今后的研究预留了持续完善与深化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