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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1957年的石家庄,处于新旧交替的社会转型时期。在特定的社会环境下,产生了大量社会弱势群体,成为当时严重的社会问题。这些弱势群体包括:灾难民、失业者、妓女、乞丐等游堕群体及孤老残幼。对这些群体进行救助成为中国共产党和新政权不可回避的社会责任和政治任务。救助效果如何,不仅关系到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而且关系到新政权的巩固和发展。政府及其“主导”之下的民间力量通过积极救助,使大部分的弱势群体得到安置;一定程度上整合了社会、扩大了群众基础、积累了管理城市的经验、提高了应对危机的能力。同时在救助中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为当前的社会救助提供了参考和启示,但在救助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值得我们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