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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公共服务是政府为了满足农村居民的公共需求而提供的社会服务,是公共服务重要的组成部分。由于农村公共服务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特性,以及政府在其中有着不容推卸的责任,农村公共服务的主要供给者是国家和基层政府,而供给方式却是多元化。建国以来,我国一直实行城乡二元的公共服务供给体制,再加上国家对城市公共服务供给的倾向性,使得农村公共服务的供给严重不足,这不仅束缚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也使得农民在生存权和发展权上未能与城市居民享受同样的权利,制约了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因此,本文在研究国内外有关农村公共服务的基础上,分析了地都镇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现状,由此提出改善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的几点建议。 本文的研究方法有文献研究法和实地研究法。文献研究主要是围绕着核心概念和核心问题,系统解读目前我国农村公共服务的现状,调查研究主要从揭东县地都镇及该镇的选取了三个有代表性的农村—枫美村、青屿村、土尾村,从镇政府干部、村干部及农民三类考察对象的调研结果了解地都镇农村公共服务的现状,并归纳总结出当地政府在开展农村公共服务工作时所面临的困境。最后本文结合理论及调研结果,进一步分析当前我国乡镇政府在农村公共服务存在困境的原因,提出改善乡镇农村公共服务的政策建议。 本文以公共产品理论,新公共服务理论、善治理论为理论基础,研究了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的相关问题。本文的结论:即科学划分各级政府的事权与财权,完善支付转移制度;建立以农民需求为导向的决策体制;实现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方式的多元化;构建农村公共服务的监督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