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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及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加速,农村及农业作为国民经济重要组成部分,在保持国民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承接城市部分产业转移及农村相关产业升级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作用。尤其是在国际经济形势低迷,发展充满不确定因素的大背景下,怎样通过农村小额贷款领域内的相关金融创新服务活动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基础设施与产业结构,将农民潜在消费需求激发出来以带动农村发展就成一个重要课题。从全球金融理论与实践来看成,金融发展及服务水平对相关行业经济增长起着十分积极的作用。对金融机构自身而言,面对农村提供多种形式的小额信贷,以及对家庭、农业合作社及公司加农户对多种创新组织结构的服务为自身提供了广阔的发展前景,在为农村及其他产业富余资金找到了新的投资服务领域,又为日益泛滥的农村地下金融的整治找到可行的治理途径;党中央2005年一号文件及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为新农村金融服务提出了指导方向。中国人民银行先后颁布的《农村信用社小额信用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指导意见》为农村小额信贷的操作提出了相应指导意见。河北省作为环京、津、唐农业大省,随着农业产业化、集群化、市场化程度提升,其独特地理区位优势也愈加明显,农业正在劳动密集向资金、技术密集型转变,资金尤其是小额信贷的需求亦日益增长。现实中河北农村金融产品种类、小额信贷机构管理水平不足以应对市场需求与市场风险。导致供需间不平衡及地下金融泛滥。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探索河北农村小额信贷健康、可持续发展道路具深刻理论与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