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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相应地,自然垄断产业的规制改革也作为一个重要的课题,被提上议事日程。加快自然垄断产业的规制改革,既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入WTO后中国经济进一步适应全球化的客观要求。 本文首先在分析自然垄断产业传统规制理论的基础上,从自然垄断及政府规制理论自身发展的过程研究了规制改革的理论依据。其次比较分析了国外发达国家自然垄断产业规制改革的实践过程,从法律制度、规制机构、规制方式、竞争机制与产权制度等方面总结了规制改革的经验,这些经验对我国自然垄断产业的规制改革具有宝贵的借鉴价值。接着从我国自然垄断产业规制体制与规制运行存在的诸多弊端的角度,提出了我国自然垄断产业进一步规制改革的内在要求;从对外开放、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的角度提出了进一步规制改革的外在要求。因此,我国自然垄断产业的规制改革具有其客观必然性。最后,本文一方面借鉴国外规制改革的成功经验,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结合中国转轨经济的实际情况,提出了规制放松与规制重建并进的改革思路。前者是对以前计划经济条件下严格规制的渐进性放松,这涉及到进入退出机制、价格规制机制以及规制放松与产权结构优化相结合等改革问题;后者是指在规制放松的同时,政府实际上应该加强规制制度的建设,以规制的方法放松规制,这是对规制放松和竞争本身的制度性保证。规制重建涉及到两方面的内容:一是规制机构本身的重建,二是规制内容体系的完善,而要建立完善的内容体系,应包括四个方面:(1)对残存的自然垄断领域实施激励性规制;(2)对自然垄断与竞争的界面或在从自然垄断向充分竞争过渡中实现以保护有效竞争为目的的规制,本文提出具有过渡性质的“不对称规制”;(3)在充分竞争实现后健全反垄断规制;(4)在推行上述经济性规制的同时,完善社会性规制。但是,由于自然垄断产业本身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举足轻重,因此还要做好改革的配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