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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铎后期,伊丽莎白继续改革教会,以政治权力确立法定宗教形态,并强迫天主教徒进国教堂,作为对女王精神权威的认可。在英格兰政府看来,只要求天主教徒在仪式上服从国教,并不追究内在信仰,已是对天主教徒的极大宽容,但对天主教徒来说,进异端教堂,是违背信仰的。为了在新教政权下生存,英格兰天主教徒一直在寻找出路。最初是试图厘清信仰与行为的界限,以为这样就能在效忠罗马和女王之间找到平衡点,可以无良心困扰地“进国教堂”,并且获得女王的宽容。于是,天主教群体投入大量精力讨论“进国教堂”问题,将澄清信仰和行为的定义和界限视为解决“进国教堂”问题的根本,更将解决“进国教堂”问题视为解决天主教危机的根本。部分服从派在争论中,将服从理论发展到极端,更大胆重新解释信仰的基本原则。在压力下脱困的这些努力,虽展现出16世纪英格兰天主教的活力和自主性,但也因此反而令该群体对信仰的理解更趋混乱,以致于16世纪末出现英格兰地方教会组织上脱离罗马教会的倾向。从对天主教徒内在信仰重要性的强调,个体身份的重新定义,到地方教会制度的变革,英格兰天主教徒的努力都未能解决天主教的生存问题,反而伤害到天主教徒的身份自信和教会的统一。罗马和耶稣会在这45年中,因为坚持原则而与英格兰政府冲突不断,让地方教会深处困境中,也遭致英格兰天主教徒的不满,但经过多年探索和挫折,英格兰天主教会更认识到,在压力下修改自身信仰的原则,只不过迎合世俗权力,更容忍国教权力对信仰的侵夺而已。他们的出路,在于推动各方认识到对立派别的相互理解、宽容和共存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