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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市场经济中存在信息非对称现象,博弈现象和交易成本失真现象,这些都需要以信用制度来规范交易行为,形成合理的契约关系。个人信用制度是成熟市场经济的重要表现和市场经济体制的有机构成,健全个人信用制度可促进社会经济生活的健康发展。
在欧美市场经济比较成熟的国家,信用已有近200年的发展历史,在这期间西方国家已经形成了自己健全的信用体系。而在中国内地,个人信用评估在一些地方刚刚起步,涉及到信用体系的各个环节还处于探索和借鉴中,如何在信用如此重要的今天去构建中国的信用体系成了众多专家学者们所关心的一个重要课题。作者在本论文中对个人信用体系的几个主要层面进行了分析(包括法律环境,评分模型等),并对中西的信用现状做了客观评价,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些构建我国个人信用制度的具体建议。
本论文主要从六个部分进行论述:第一部分为引言,对选题意义和国内外的研究状况作了说明;第二部分为个人信用制度的理论分析,对个人信用制度的涵义、其作用作了分析,并对其进行了经济学分析;第三部分为我国个人信用制度的分析,对我国个人信用征信制度的建立做了说明,并对当前西方流行的个人信用评价模型进行了对比;第四部分就个人信用制度建设的基础性环节,法律环境的完善和信用教育进行了阐述;第五部分则论述了西方和中国的个人信用制度的现状及我国个人信用制度存在的问题;最后一章在就如何去构建我国个人信用制度提出了一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