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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治理的研究领域,股权制衡作为能同时缓解两类治理冲突,进而影响公司绩效的机制日益受到学者们的关注,相关研究层出不穷却没有统一的结论。为此,本文对现有研究进行了总结和分析,发现已有研究在测度股权制衡度时未剔除关联股东或一致行动人所持股权,导致股权制衡度被高估,这是结论不统一的主要原因。鉴于此,本文在充分考虑了股东间的关联关系的基础上,重新测度了股权制衡度。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上市公司2003-2013年的数据为样本,考察了股权制衡及公司绩效的特征,并运用平衡面板数据和回归模型,在股权制衡-治理成本-公司绩效分析框架(Equities Equilibrium, Governance Cost and Corporate Performance简称ECP分析框架)的基础上检验了股权制衡对公司绩效影响的非线性特征及该影响的中介效应。本文研究发现主要有:首先,旧股权制衡度高估了实际的股权制衡程度,得到的结论存在偏差。本文新测算的股权制衡度对公司绩效的影响为非线性的∪型关系,存在一个股权制衡度的“灰色区域”,即股权制衡度大于1小于2的区域,股东之间的过度制约可能降低公司绩效。其次,控股模式和外部市场环境不同,股权制衡对公司绩效的影响具有不同特征。最后,当股权制衡度较小时,管理费用率和其他应收账款率在股权制衡对公司绩效的影响中具有显著的中介效应。基于上述发现,本文认为用“线性思维”来调整股权制衡度未必能够发挥其促进公司绩效的预期作用。公司治理的相关研究应采用信息更全面的新股权制衡度来开展;不必过于强调抑制大股东控股或增强股权制衡,应注重二者协调配合以充分发挥积极效果;在综合大股东控股模式,两类治理成本等因素的基础上选择非“灰色区域”的股权制衡度,以最大限度发挥股权制衡对公司绩效的正面影响。最后本文还针对研究结论提出了相关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