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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依据这个要求,中央政府的“经济调节”职责更新为“宏观调控”职责,而地方政府则负责执行宏观调控部署。政府职能的这一项创新,为全国地方政府在经济领域开展各类实践活动提供了依据。城市商圈因其促进区域经济增长,丰富市民休闲、购物、娱乐生活的重要作用,一直是地方政府组织关注的一个热点领域。但在城市商圈的快速发展的过程中,随着人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的不断集聚,交通拥堵、业态分散等问题也接踵而来。政府组织在处理商圈内日益繁杂公共事务时,如果延续过去“包办式”思维,可能导致管理成本高企,管理效果不佳。南通市要建设“一中心三城市”,推动商贸流通领域对外开放,就必须统筹城市商圈体系和商业设施建设,加快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先进、配套完善、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商业网点布局,这对政府组织提出了很高要求。目前,南通市的政府组织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商圈的消费环境,推动了商圈消费能级提升,但由于商圈建设管理缺乏理论指导,相关工作系统性不强,管理中仍然存在一些错位、缺位和越位的现象。因此研究南通城市商圈建设中政府组织如何摆正位置,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具有很强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立足南通市城市商圈发展现状,为破解城市商圈建设中的政府管理难题做了有益的探索。首先从政府职能与城市商圈发展的理论来分析,构建研究的理论基础。其次分析了南通城市商圈发展的现状,剖析了商圈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再次,采用比较研究的方案,对先进城市政城市商圈建设中政府组织职能发挥情况进行了研究,借鉴成功经验。最后,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商圈建设中政府组织的效率和效果,实现“有效的政府治理”,提出了一些履行和完善政府商圈管理职能的对策建议:一是强调科学规划,实现宏观管理;二是加强政策引导,增强中观管理;三是建立长效机制,提升微观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