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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国家大力倡导舆论监督,刑事审判领域也推进了相应的改革,逐步实现了审判活动的公开化,加之传媒业的迅猛发展,媒体越来越多地充当起人民群众监督刑事审判活动的重要载体。通过对刑事审判的报道来帮助人们实现舆论监督的权利,通常能达到很好的社会效果,比如通过媒体的报道,使得审判活动变得公开、透明,很大程度上起到了抑制、减少腐败,促进审判公正的积极作用。然而,实践中也发生了许多由于媒体的不当报道、评论使得舆论监督对刑事审判产生异化作用,给法院独立审判权以及被告人获得公正审判的权利造成不利影响的案例。由此可见,我国舆论监督和刑事审判之间的关系正处于一种无序的状态,而产生这种现状的根本原因是新闻自由与审判独立、公正之间的价值冲突。因而,要想使舆论监督和刑事审判的关系朝着良性互动的方向发展,必须在两种价值之间进行权衡,试着在这对矛盾着的价值之间寻找一个契合点,使二者的利益尽量得到双赢。这种契合只能是一种动态的磨合,它不是一蹴而就的,要经过矛盾双方的共同努力,改善造成二者冲突的制度上的缺陷。除此之外,还需要相互理解、沟通、合作,只有这样,才能在有效地发挥舆论监督促进审判公正的积极作用的同时避免可能给审判带来的不利影响;在保护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的同时也能维护审判的独立和司法的权威,真正使得刑事审判和舆论监督的关系能够早日纳入良性运行轨道。这是我们当下的重要课题和任务。本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刑事审判和舆论监督相关理论问题的探讨。首先,对审判独立、审判公开、无罪推定这三个与舆论监督密切相关的刑事审判基本原则进行了阐述,主要包括这些原则的内容和价值等;其次,介绍了舆论监督的相关情况,主要包括舆论监督的内涵、主体、权利来源以及网络舆论监督的相关内容;最后,对刑事审判与舆论监督之间的联系作一简要概括。第二部分全面概括了我国刑事审判与舆论监督关系的现状。首先,总结出现实中二者之间的关系不仅有良性互动的一面,更加有矛盾冲突的一面,冲突主要表现在:舆论监督对刑事审判的异化作用以及审判机关对舆论监督的不当限制。这其中悉数列举了现实中的存在的各种情况,辅以对应的案例进行说明;然后对产生现状的原因进行分析,二者间之所以产生冲突表面上是由于各自特性不同导致角色上的差异,实质上是由二者背后的审判独立、公正与新闻自由之间的价值冲突导致的。第三部分是对域外处理刑事审判与舆论监督关系的立法和法律实践的简要评介。主要包括德国、英国、美国三个国家的相关经验以及国际社会有关公约和会议文件中的相关精神。通过比较研究,各国在处理司法审判与媒体新闻报道关系中普遍的做法是尽量平衡审判公正与新闻自由这两种价值,并且大都认可在对审判的独立和公正进行必要保障的前提下,应最大限度地赋予公众、新闻媒体舆论自由。另外,在一些具体制度设置上,各国都有自己的特色和可供我国借鉴的有益的做法。第四部分是本文的重点。在研究理论、分析现状、借鉴国外相关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从制度上构建刑事审判与舆论监督良性互动关系的建议。首先,梳理出制度完善的整体思路,即利益权衡原则、以司法制度自身建设为主导以及采取疏、堵、补相结合的多层次制度构建方式;其次,在具体建议上,从完善刑事司法审判制度,营造和谐有序的舆论监督环境和建立法院与媒体间的沟通合作机制几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制度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