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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税收执法风险日益增多。胡锦涛总书记告诫我们:“越是经济社会向前发展,越是现代化程度不断提高,就越不能忽视可能发生的风险。”这也对我们加强税收执法风险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国内外学者对税收执法风险的研究还不够深入,作为一名税务工作者,笔者有责任也有义务在这一领域进行积极有益探索,以期为税收执法风险管理做一些力所能及的贡献。本文首先立足税收执法风险管理的实际,从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从属方面、结果方面等科学界定了税收执法风险内涵,并对税收执法风险进行了分类。在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