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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导论和结语外,本文共分为五个章节。在第一部分导论中,笔者对云南省法学本科学生的培养现状的相关数据收集情况进行说明,对素材的收集状况也进行了归类,并对写作本文的目的与意义进行了介绍,并确定使用实证分析与价值判断相结合的方法对本文展开分析并进行评论。本文的第二部分,通过对法学专业本科学生培养的指导思想进行论述、分析,并指出各高校依据指导思想确实的培养目标应该是多元化的,应以社会的实际需求为导向,在注重培养目标定位要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法律人才种类需求的同时,还要注重社会对法律人才数量需求上的一个平衡关系。本文的第三部分,通过对云南省部分高校法学专业本科生的招生的数据进行对比分析,云南省内的高校在招生数量上也随着“政策性”扩招的步伐前进着,直到2010年左右,省内部分高校才开始慢慢减缩法学本科生的招生数量,并对“扩招”原因进行了简单的分析。同时对法学专业本科教学的培养状况包括课程的设置与师资情况进行了调研与分析,认为:目前课程设置存在一定缺陷,课程的设置注重特色化;同时要注意师资的培养。针对云南省法学专业本科生的就业状况也进行一定研究,通过对高校的就业数据进行多方比对,对就业率、就业去向、就业标准等问题进行了分析,指出云南省高校应在招生数量上进行自我调节,适当减少法学本科的招生数量,稳步发展法学研究生的招生数量及规模,以适应社会在数量及质量上对法学专业毕业生的实际需求。本文的第四部分,通过对德国、日本、我国香港地区法学教育的模式、法学教育的改革等内容进行了介绍,我们要学习和借鉴他们的经验,以供现阶段法学教育改革中对出现的问题进行解决时作为参考借鉴。同时就我国大陆地区部分高校法学院的改革进行介绍,包括在招生数量上的变化、教学改革方面的新举措等,包括我国9所重点大学法学院的招生情况,并分析汕头大学法学院、山东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及湖南大学法学院他们在法学教育上的经验与改革的步伐进行探索,认为每个学校的发展都应顺应时代的发展要求,固步自封是行不通的。各个学校的改革之路各有特色,只有通过改革不断的发展与完善自己,其培养的学生才能更好的适应社会的需求,拓展法科学生的就业方向。本文的第五部分,通过以上研究及分析,指出了云南省法学本科教育改革应面对的问题,包括要对招生数量进行控制、对培养目标要准确定位、教学内容的改革与完善、师资力量的提升、对就业渠道的拓展及就业观念的转变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在结语部分,笔者认为:法学教育应当进行改革,应以培养能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实际需求的法律人才为目标,法学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应与时俱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