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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经济正在由高速增长阶段向高质量增长阶段转化。与此同时,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目前的首要任务之一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其中,有效防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是工作的重点。作为地方政府与相关部门负债融资行为的一种延续,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规模远超于“明债”。与显性债务相比,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具有“不确定性”以及“或有性”,已成为影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风险隐患。对于我国地方政府负债融资行为展开科学管理,化解隐性债务风险成为当下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需要对我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形成机理以及风险防控策略展开研究。具体的,本文从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概念界定与规模统计、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形成机理分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识别以及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防控这四个层面展开,具体如下:首先,本文介绍了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发展历程。接着,分别从投资端、融资端以及融资主体的视角,对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形式进行了分类,并对三种视角下的关系进行了总结。然后,又分别基于投资需求端、融资供给端以及融资主体三种统计口径对于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规模进行估算,并总结了三种统计口径的优缺点。接着选取投资需求端这一统计口径,对于我国的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规模进行测算,并对我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规模现状给予了描述和展示。其次,本文对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形成机理展开了分析。首先从转移支付这一制度驱动作用与经济增长这一目标拉动作用出发,对形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特征事实进行了描述。接着运用经典的Ramsey以及世代交叠模型,构建“家庭-企业-政府”三部门模型,并引入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这一变量。通过对模型进行求解,得出转移支付以及经济增长分别对于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规模的作用机理。然后构建计量模型,对转移支付、经济增长以及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之间的作用机理展开实证分析。运用门槛回归的方法,确定不同地区的经济增长目标下的最优转移支付政策实施力度,该转移支付政策下的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规模即“安全线”下的最优债务规模。再次,本文从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负债投融资产出效率视角下对于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识别与风险控制问题展开了研究。这一部分主要是从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投融资“效率线”的视角下对于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进行识别,并对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展开事中控制。首先运用DEA效率评估模型对我国各省市的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投入产出效率进行了测算,接着对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与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投入产出效率之间的关系进行了验证,最后从“效率线”的角度出发,对于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规模与地方政府投融资效率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研究,进一步确定“效率线”下的最优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规模,从提高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投入产出效率的视角,对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展开事中控制。接着,本文对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违约风险展开预测。这一部分主要是从宏观风险预测的角度出发,对于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违约概率展开事前预测,从而有针对性的对可能出现隐性债务违约风险的地区进行有效的监管。具体运用经典的KMV模型,对我国各个省份2021-2023年的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违约率进行了预测。通过对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违约率较高的地区展开重点监控,从而防止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过度积累。最后,本文建立了“委托-代理”理论下的“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奖惩契约。这一部分主要是从微观的角度出发,运用“委托-代理”理论,建立地方政府与投融资平台二者之间的奖惩契约,鼓励地方投融资平台更好的展开经营,从而建立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事前防范体系。通过建立地方投融资平台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委托代理奖惩契约模型,对地方投融资平台的最优努力水平以及地方政府所设立的契约参数(收益共享契约参数和风险共担契约参数)进行求解,使得地方政府与地方投融资平台能够实现合作共赢。具体的,本文的主要结论如下:第一,转移支付与经济增长共同对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规模存在显著的影响。在全国范围内,转移支付、经济增长对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规模均存在着显著的正向促进作用。与此同时,转移支付会显著降低经济增长对于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规模的目标拉动作用,经济增长也会显著降低转移支付对于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规模的政策驱动作用。在东部地区,经济增长目标会显著拉动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规模,转移支付对于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规模的影响则不显著,但是转移支付的增加会显著降低经济增长对于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规模的目标拉动作用。中部地区转移支付、经济增长以及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规模三者之间的作用机制与全国相同。在西部地区,转移支付的增加会导致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规模的显著扩张,而经济增长这一目标性因素则对于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规模的拉动作用不明显,但是经济增长会显著降低转移支付对于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规模的政策驱动作用。与此同时,在不同经济增长水平下,转移支付对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规模的影响存在GDP的“门限效应”,即转移支付与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规模之间存在“U型”的非线性关系。在该GDP水平下所实施的转移支付政策正好使得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规模达到拐点处的最低值。且分区域门限回归结果显示,东部地区、中部地区以及西部地区的GDP门限效应值依次递减,即相比较东部地区来说,中部地区与西部地区GDP影响转移支付对于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规模的门限效应作用值偏低。第二,对于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衡量需要重点从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投融资使用效率的角度进行分析,且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规模存在一个最优的债务平衡点。具体的,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与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投融资使用效率呈现显著的负相关关系。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使用效率越高(低),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风险越低(高)。从“效率线”的角度来看,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规模与地方政府投融资效率之间存在着“倒U型”关系,即存在一个最优的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规模,使得地方政府负债投融资效率达到最优。该最优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规模即为“效率线”视角下的最优债务规模。整体上来看,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平衡点从东部、中部到西部呈现递减的趋势。即相比较东部地区,中部地区与西部地区的隐性债务平衡点偏低。第三,未来三年内各个省份的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违约风险不尽相同,整体债务违约风险呈现逐年递减的趋势。基于KMV模型的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预测结果显示,2021-2022年我国部分省份依然存在一定程度的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违约率,而到了2023年,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违约率开始逐渐趋于平缓。具体的,在以地方政府综合财力的30%、50%、70%用于债务偿还担保的情况下,2021-2023年各个省份的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违约风险不尽相同。2021年,在以30%的地方政府综合财力用于偿还隐性债务的情况下,天津、辽宁、吉林、福建、湖北、四川以及陕西均存在较大的隐性债务违约风险。在以50%的地方政府综合财力用于偿还隐性债务时,山西与湖南存在一定程度的违约风险。在2022年里,在以30%的地方政府综合财力用于偿还隐性债务时,山西、江西、湖南、贵州以及甘肃的隐性债务违约风险较高。而到了2023年,我国各个省份的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违约概率趋于零。第四,通过建立“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委托代理奖惩契约模型,能够有效的促进地方政府与投融资平台的合作,即从微观视角下的合作博弈的角度对于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进行防范。通过对地方政府以及投融资平台的行为展开博弈分析,可以求解出地方政府的最优决策变量,即地方政府所设定的最优合作契约参数(包括收益共享契约以及风险共担契约)以及地方投融资平台的最优决策变量,即地方投融资平台的最优努力程度,该决策变量能够使得地方政府以及地方投融资平台的利润同时达到帕累托最优。因此,基于“委托-代理”理论所建立的“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奖惩契约,能够从微观事前防范的角度,加强地方政府对于地方投融资平台的有效监管,防范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实现地方政府与地方投融资平台的利益双赢。基于以上研究结论,本文给出如下的政策建议:(1)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增长水平,建立不同区域下的转移支付实施力度,使得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规模能够达到“安全线”下的最低值,防止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规模的过度积累。(2)从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投融资效率的角度出发,确立使得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投融资效率达到最优的“效率线”视角下的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规模平衡点,从“事中风险控制”的角度降低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3)建立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防范预警监测体系,通过加大对于隐性债务违约概率较高省份的监控力度,调整地方政府可用财力对隐性债务的担保率,对违约概率较高的省份展开治理,从“风险事前预警”的角度对于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进行防范,防止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以新的形式再度积累。(4)建立地方政府与地方投融资平台之间的合作契约,包括“收益共享契约”这一奖励性契约以及“风险共担契约”这一惩罚性契约,通过设置合理的契约合作参数,从“风险事前防范”的角度对地方融资平台高管人员进行激励,促进地方投融资平台的良好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