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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和平发展的过程中,树立一个正确的周边战略已经显得十分必要,而构建中国的周边战略是一个系统的工程,需要我们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并根据时代的发展趋势做出选择。通过对国内外客观情况的考察,构建了一个以周边利益共同体为核心的周边战略。这个战略分为三个相互递进的层面:以物质利益为导向的周边利益共同体;以制度网络为导向的周边利益共同体;以规范认同为导向的周边利益共同体。中国周边战略的目标就是建立中国与周边国家的利益共同体,在利益共同体的纽带中不断扩大中国的周边影响力。大湄公河次区域作为中国周边的一部分,对中国的周边利益共同体战略具有重要意义。它在中国周边战略中具有地缘战略价值、合作示范价值、社会网络价值,是中国周边战略的重要依托之一。 虽然中国在参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的过程中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推动了该次区域的发展。但是中国在参与合作的过程中也存在一些分歧,这些分歧已经严重阻碍了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在中国周边战略中发挥应有的积极效应。这些分歧主要集中在水资源开发利用领域,基本上分为三个方面:第一是中国与湄公河下游国家的分歧,可分为中国政府与下游国家政府的分歧以及中国政府与下游国家非政府组织的分歧:第二是中国政府与国内非政府组织在河流环保领域的分歧;第三是中国同域外势力不断介入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的分歧,域外势力包括域外大国和域外的非政府组织。 中国在参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中出现分歧的原因是:一,水资源对中国和下游国家重要性不断增强。二,下游各国把本来应属于社会问题的水资源开发上升到安全问题,即把水资源“安全化”,这种被“安全化”了的水资源政治对彼此的合作产生了消极的影响。在以后的合作过程中,各国应该努力遵守国际河流管理和资源开发利用的相关准则,并以国际河流合作开发治理的成功案例为经验,总结国际河流管理与开发的启示,共同促进大湄公河次区域水资源的整体开发。 中国参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出现的分歧说明,目前的次区域合作框架已经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我们应该积极构建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的新框架。新框架要以“各方参与、合作治理、强化机制”为要求,在一些议题领域建立具有区域性国际公共产品特点的合作机制。在此基础上形成国家、非国家行为体的良性互动,合作治理次区域出现的各种公共问题,同时根据治理的成效成立机制化程度更高的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组织。因而新合作框架能够为解决中国与下游国家、国内非政府组织、域外势力的分歧提供思路。这种新的合作框架可以为中国周边战略提供现实效用保障、加强中国周边战略的网络制度联系、增进中国周边战略的规范认同意识,从而不断推动中国周边利益共同体战略的实现和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