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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经济结构与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市场经济的转型,社会利益格局的调整,使得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不断增多,群体性事件呈上升趋势,成为影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突出问题,成为各级党政机关亟需研究和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目前我国有关群体性事件的研究,其研究对象多为群体性事件的行动者,而对于群体性事件中另一个非常重要的主体——政府,却少有人关注。本文认为,政府行为,尤其是地方政府行为,对于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发展、平息与激化都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那么,地方政府在群体性事件的过程中都会采取哪些行为?哪些因素影响着地方政府行为?这些因素又是如何影响地方政府行为的?地方政府行为又是如何与群体性事件中抗议者的行为进行互动?本文将对这些问题进行初步的探讨。本文的篇章结构如下:在绪论部分,文章主要介绍研究的意义、群体性事件的基本特点、政治过程方法论以及国内外的研究现状。第二章是总论,从理论的角度提出影响政府行为的三个变量:利益相关性、行政压力和抗议策略,它们分别影响着政府在群体性事件中的行动。第三章、第四章和第五章分别阐述这三个变量。最后一章专门讨论地方政府在群体性事件中的强制行为,提出强制行为的两难悖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