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目前世界各国的民事诉讼制度中存在着当事人主义模式与职权主义模式两大诉讼模式的划分。这两种诉讼模式的产生、存在与发展都是与各国不同的经济基础、历史文化、道德伦理、法之基本理念紧密相连,曾经在各自的领域发挥着积极的、重要的作用。随着社会的发展出现多元化趋势,社会的需求也呈现多元化态势,因此没有哪一种诉讼模式可以说是十全十美的。单一的、严格的诉讼模式划分必将暴露就其自身而言不能弥补的缺陷。为适应全球经迅猛发展,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以当事人为主导的诉讼模式正逐步取代职权主义在各国民事诉讼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然而,在纯粹的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中,在处分权主义与辩论主义之下,过分强调法官的消极性或淡化和削弱法官的职能,对保障当事人权利以及促进诉讼公正而富有效率的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都是十分有害的。我们虽然倡导当事人之间的平等,但在具体的诉讼中,由于当事人在社会地位、法律知识、诉讼经验、经济力量以及人力资源等各方面存在显著差异,仅凭当事人个人或律师的协助,仍然无法实现当事人地位的平等、权利的对等,对当事人的实体权利的保障和救济也就成为一纸空谈。因此,即便诉讼模式的转换朝着当事人主义的方向发展已是不可逆转之潮流,法官也应对当事人为必要的协助,引导并促进诉讼的进行。法官的这种协助是当事人能够充分行使他的诉讼权利的保证,也是法官公正裁判的基础。从大陆法系职权主义法官诉讼指挥权中剥离出来的法官释明权正有助于补救这种程序上的“失衡”状态。换言之,法官释明权,是让当事人能够对于事貌的全部、争点的所在有所理解;对于适切法律的构成能够充分、慎重的选择,并使这些相关的资讯在法院与当事人间能够丰富的交换、沟通,使不致忽略或不会遗漏。强调法官适时行使释明权,体现诉讼公平,这是其一。同时,不应该认为法官释明权只是为了维持当事人之间的平等,因为纵然当事人已经进行了适当且完全的辩论并作出选择,而法官作出的判断没有让双方在辩论终结以前适时预测到的话,这样的突袭是来自法院而非仅来自对方当事人。法官的审判上行为之所以会对当事人造成突袭,可能是基于当事人所主张的事实被法官所误认,或由于法官选择错了经验法则,致造成推理过程的突袭、认定事实的突袭,这些突袭都不是单纯的采用辩论主义就能予以防止的,而必须经由释明权的行使(尤其是采公开心证的方式为阐明)才能解决。法官释明权从无到有,直至现代日趋加强过程中,它已逐步从法官的职权发展成为法官在诉讼中应尽的职责,即它也是法官应当履行的重要义务。这种义务性的增强的主要目的在于促进并巩固当事人双方的主体胜,以及维持诉讼经济。加强法官释明权的行使,将有助于审理过程.的透明化,让当事人对于将来诉讼进行的结果有预期可能性,可以预测诉讼胜败,①不致于发生当事人主观上认定应胜诉,但法院判决结果该当事人却始料未及遭败诉的情形。这就表示法官释明权还具有防止来自法院的突袭裁判的作用。这里必须强调的是法官在行使释明权的时候不应该不当影响该更或者损伤到法官的独立性和中立性。换句话说,纵然为保障当事人间的武器平等,也是在协助、援济个别、具体的诉讼案件上需要帮助的当事人,而不是以社会上、经济上的弱者为对象,藉以改善社会的阶层作为它的目标,如此始能一方面维持当事人的自由、自己决定的权利,一方面不会因法院太过积极释明而又使其从新陷入职权主义的泥潭。在诉讼上,给当事人一个真正的、实质的程序保障,真正做到所谓武器平等原则,法官在作某个释明时,当然首先是去衡量当事人的实力以及双方当事人存在的现实差距。那到底设置释明权制度即赋予法官释明权、要求法官行使释明权的根据又在哪里呢?无论是将释明作为权利,还是认为它是一种义务,笔者认为其根本的依据是对人尊严的尊重,而宪法上的根据则是宪法所赋予人平等的诉讼权利以及平等的财产权、自由权等基本权利,并通过赋予法定的程序予以保障。法官释明权不仅是…为了保障当事人有追求实体上利益之机会,也应系同时为了赋子其有平衡追求程序上利益之可能。法官在辩论主义的范围内适当行使释明权是不仅是对当事人主义的限制,也是对当事人主义的补充和修正。法官释明权体现着当事人主义与职权主义的交错。“法是一种要求(wish),更是一种愿望(des 1 re)"。②释明权的立法目的不仅在于是为了发现客观的真实以保护当事人的实体法上利益,应该是同时也为了保护当事人程序上利益,追求能够达成这两者之间的调和与平衡,也即是在追求发现真实与促进诉讼二个基本要求之平衡点上的真实,这应是一个在当事人能够接受的范围内值①法官在履行其解释规则的职能以及确定事实时,不能改变规则的含义而迎合受规则形响的人们的观点,而应当维护规则的稳定性〔stabil主ty)和可预测性(p二d主ctability)。而规则的稳定性和可预测性是宪政的核心。参见维尔:《宪政与分权》,土海: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314灭。John Austin,LectuI’es onju厂j呀PZ,u‘Iene泞oI·t力已PhfJ口sOP为犷of均s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