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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人口老龄化形势十分严峻,2005年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达到总人口比例的11%;在职职工与退休职工的比不断下降,据预测到2030年在职职工与离退休职工之比将达到3.3:1。老龄化导致我国现行养老保险制度面临着严重的困境:统筹资金的缺口增大,2001年至2075年间中国基本养老保险的收支缺口将高达9.15万亿元;个人账户空账运行,到2005年底,个人账户已亏空约8000亿元。与此同时,我国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面还不到劳动人口的18.3%,不及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养老保险基金监督体制也很不完善,致使地方政府违规投资甚至挪用的事件屡见不鲜,1992年-2004年,有约170多亿元的养老保险金被挤占挪用。
以往学者对福利国家养老保险制度的研究仅仅停留在福利国家改革的视角,认为社会保障制度可以通过市场化运作来减轻政府负担,主张社会风险应由公民个人来承担。事实上,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社会福利改革已经证明这一路径选择对西方社会产生了负面影响,对政党制度也形成了巨大的冲击。进入90年代,各国政党纷纷对之前的福利改革进行了修正,其政策的调整不仅是应对社会危机的手段,同时也是政党赢得竞选的重要砝码。本文正是基于这一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来架构适合我国国情的政府主导型养老保险制度,将视角建立在对西方国家福利政策进行反思的基础上,从而提出养老保险的制度性路径选择。与此同时,本文还突破了现有研究停留在价值判断和事实判断层面的局限,试图对制度性的路径选择进行探索,为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养老保险制度模式提供理论支持。
国内学者在充分认识了养老保险制度的现状和政府责任合理定位的基础上,提出了建立政府主导型养老保险制度。但现有的理论对于政府主导型的养老保险制度的定义尚不明确、对如何构建政府主导型养老保险制度的研究还不够深入。因此,本文对政府主导型养老保险制度的涵义以及构建政府主导型养老保险制度的路径选择进行阐释,目的是要通过建立政府主导型的养老保险制度来解决目前我国养老保险所面临的制度困境,关键问题在于回答:何谓政府主导型养老保险制度?在政府主导型养老保险制度的框架下,我国的路径选择是什么?
本文将按照以下思路展开:首先,进行了一般理论考察,提出政府干预养老保险的逻辑起点、梳理政府承担社会保障责任的三大理论流派;其次,对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历史沿革、制度困境进行分析;最后,在对福利国家福利政策调整的经验进行反思的基础上,针对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我国政府主导型养老保险制度的路径选择,对政府主导型框架下的公民权利型养老保险制度进行了探索。
主要观点是提出了政府主导型养老保险制度的路径选择,它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首先,建立基本社会权利型的养老保险制度;第二,扩大社会性支出以满足不断增长的养老金需求;第三,建立政府监管型的养老保险基金运行机制;第四,通过立法保证制度的有序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