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福建农村合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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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20年代末30年代初,我国农村问题和农业危机日益严重,农村经济处于崩溃的边缘,“救济农村”、“复兴农村”的呼声不断高涨。农村经济的急剧恶化,激发了社会矛盾,为了缓解危机,缓和矛盾,巩固政权,国民政府在全国掀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长达二十多年的农村合作运动。本文以这场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福建农村合作为研究对象,综合运用经济学、历史学、社会学的理论和方法,以大量的历史文献资料为依据,探析民国时期福建农村合作的发生与运行,并对绩效进行评价,期望从中得到对当前新农村建设特别是农民(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和发展有益的启示。  本文首先分析了民国时期福建农村合作产生的背景,认为福建农村合作是近代福建农村社会经济极端衰败这一内因与社会各界对农村合作的推动这一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其次,以战前、战时、战后三个时间段论述了福建农村合作从开始到结束的整个过程。战前福建省农村合作事业,组建的基本都是信用合作社,带有浓厚的救济性质。战时福建省农村合作事业在合作行政、合作指导、合作教育、合作金融、合作业务、合作组社上都得到了全面发展,是福建省农村合作运动发展的较理想时期。战后福建省农村合作事业除了在保农业合作社上有一定的发展外,其他合作社业务则基本处于停滞状态,最终随着国民党政权在福建境内统治的结束而宣告结束。最后,从正反两方面对民国时期福建农村合作进行评价,认为其在减缓农村高利贷剥削,加强农户与市场的联结,促进农业生产及先进生产技术推广,提倡农村新风尚,支援抗战上有积极贡献的;同时又存在合作金融上资金投入不足、贷款期限过短、手续繁琐、贷放对象存在偏差、合作金融不能独立;配套机制措施上支持体系、约束机制、激励机制不足;政府干预、政治控制过度等诸多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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