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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全球化迅猛发展的进程中,中国已经纳入到世界贸易组织这个全球最重要的经济秩序之中.它的法律原则和基本要求作为最重要的国际法文本,深刻地影响着成员国的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它的直接影响虽然主要是国际贸易领域,但是,由于其法律原则的价值属性与可操作化属性,使其对中国的法制建设--尤其是行政法制建设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因为它的基本要求多是对政府的要求.本文以WTO要求的非歧视原则、自由原则和公开性原则作为基本考量的变量因素,分析这些原则的价值及其对中国行政法制建设主要层面的影响,主要包括对中国的行政立法、行政行为、行政体制与制度等方面.在WTO基本法律原则前提下所进行的立法和司法调整是中国必须付出代价的一部分,同时也是中国行政法制发展与完善的有利契机,它本身也是中国建设法治政府,走向依法行政,乃至政治文明的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