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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围绕在共同犯罪中部分共犯中止犯罪问题展开研究。首先,对共同犯罪、犯罪中止及部分共犯中止分别进行介绍。其次,介绍国内外部分共犯中止问题学说论争及立法例,并进行观点评析。第三,在反思我国部分共犯中止理论存在的问题,重构部分共犯中止理论,提出部分共犯中止认定的基本准则。最后,基于重构后部分共犯中止理论分别对组织犯中止、教唆犯中止、帮助犯中止、实行犯中止的认定进行研究。全文共分四章。第一章,共同犯罪中部分共犯中止。首先,介绍共同犯罪,包括共同犯罪的模式、特点和我国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其次,介绍犯罪中止,包括中止犯减免刑罚的根据、犯罪中止的特征和我国犯罪中止的成立条件。第三,在介绍分别共同犯罪及犯罪中止的基础上,提出部分共犯中止,通过国内外学者对部分共犯中止的理解与比较,提出本文观点。第二章,国内外部分共犯中止问题学说论争及立法例。首先,国外部分共犯中止问题学说论争、立法例及评析。其次,我国的部分共犯问题论争、立法例及评析。第三,通过客观主义学说与主观主义学说的比较研究和共犯中止原因力消除说与共犯脱离说的比较研究,提出笔者观点。第三章,我国部分共犯中止的反思与理论重构。首先,反思我国部分共犯中止存在问题、分析现存理论缺陷的基础上。其次,借鉴不同理论学说的优点,以共犯中止原因力消除说理论为主线,准中止犯理论为补充,重构部分共犯中止的理论依据,提出部分共犯中止认定的基本准则。第四章,重构后部分共犯中止理论的司法认定。依据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角色分工不同的分类,将共犯分为组织犯、实行犯、教唆犯和帮助犯,本章将基于重构后的部分共犯中止理论,从不同犯罪阶段分别对组织犯中止、教唆犯中止、帮助犯中止、实行犯中止的认定进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