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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基因技术通过改变生物组织的基因,使动植物获得超过自然选择和人工繁育所得到的机能,从而达到高质高产的目的。转基因技术在农业中的应用已经非常广泛,转基因农产品的国际贸易正在迅速发展。但是,转基因技术存在潜在的安全隐患。世界各国对可能存在的危害持不同态度,具有代表性的是美国和欧盟。欧盟认为,转基因生物应该接受安全评价和监控,并针对转基因产品及其研发过程建立了严格的管理条例、指令和标准。美国则采用以产品为基础的管理模式,认为转基因生物与非转基因生物没有本质的区别,监控管理的对象是生物技术产品,而不是生物技术本身。在转基因产品的国际贸易上,各国的主张也不同,贸易争端越来越频繁。转基因农产品国际贸易争端的产生,一方面是由于各国对转基因技术及其产品管理措施的严格程度不同,另一方面是因为相应的国际协调机制不完善。美国由于在转基因技术领域处于国际领先地位,希望通过转基因农产品的自由贸易占领世界市场。而欧盟等国家的技术相对落后,为了对抗美国的垄断势力,保护本国生物技术产业的发展,会采取一定的贸易保护措施。这些观点虽然有道理,但是缺乏理论的支持。本文通过一个经济学模型,从反证法的角度,通过证明对转基因农产品强制标签对于维护消费者知情权并非必要,指出政府为了保护本国生物技术产业而采取的各种限制转基因农产品进口的措施才是引起争端的深刻经济原因。争端的解决需要相关的国际组织和国际协议发挥协调作用,但是由于转基因技术的复杂性,难以确定统一的技术标准和检验程序,因此,现存的国际协议和国际机构在争端解决上发挥的作用有限。针对上述情况,我国应该重视对转基因技术研发的支持,在转基因产品贸易政策方面采取一定的措施,以争取在国际市场上的优势地位,保护我国生物技术产业的发展,提高国民福利水平,抓住第四次技术革命的契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