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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浙江省城市化快速推进、经济持续发展,土地资源日趋紧张,解决这个问题的有效途径之一就是加快土地后备资源开发,其中低丘缓坡是浙江省最重要的用地后备资源之一。本文以浙江省余姚市为例,在遥感和地理信息系统技术的支持下,充分考虑地形特征、植被覆盖特征、土壤特征以及区位条件等,对研究区域内低丘缓坡耕地开发利用潜力和建设用地开发潜力进行评价,以期为浙江省余姚市的低丘缓坡开发利用提供依据。论文的主要研究结果如下:(1)低丘缓坡土地资源调查。在遥感和GIS技术支持下,利用1:1万高精度DEM对余姚市低丘缓坡土地资源进行了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坡度分布、高程分布、土地利用现状和植被覆盖情况等。本次调查结果显示,余姚市低丘缓坡土地资源剔除耕地和建设用地后的面积为23135.13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5.06%,具有较大的开发利用潜力。(2)低丘缓坡土地资源的耕地开发利用评价。本研究基于优先补充耕地和可持续发展两个开发利用目标,合理选取相关评价因子,采用综合指数法评价模型,对低丘缓坡土地资源的耕地开发潜力进行了评价。其中优先补充耕地的评价目标获得的评价结果显示余姚市低丘缓坡土地资源中适宜开发、允许开发、限制开发和不适宜开发的低丘缓坡土地资源分别为2125.64、7670.08、8174.84和5164.58公顷,分别占全市低丘缓坡土地资源的9.19%、33.15%、35.34%和22.32%;而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评价获得的结果显示适宜开发、允许开发、限制开发和不适宜开发的低丘缓坡土地资源分别为1170.91、5422.15、7309.07和9233.00公顷,分别占评价总面积的5.06%、23.44%、31.59%和39.91%。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开发模式更符合长远发展的需求。(3)低丘缓坡土地资源的建设用地开发利用评价。在考虑建设用地要求的社会、自然和生态等环境之后,构建建设用地开发利用评价指标体系,采用综合指数法评价模型,对余姚市低丘缓坡的建设用地开发利用潜力进行了评价。评价结果显示适宜开发、允许开发、限制开发和不适宜开发的低丘缓坡土地资源分别为993.08、4411.29、10880.95和6849.81公顷,分别占评价总面积的4.29%、19.07%、47.03%和29.61%。初步实现了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的定量化、系统化和信息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