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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残疾人享受到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但残疾大学生的就业率并不高,即使就业也大多学非所用,残疾人高等教育的发展与就业不顺利的实际形成了矛盾。残疾大学生就业受到多方面的影响:残疾大学生个人、家庭、高校、用人单位、政府等。本研究立足直接影响残疾大学生就业的三个因素,即用人单位、高校和残疾大学生个人。围绕这三个因素,笔者就如下问题做了调查:用人单位、高校和残疾大学生个人对残疾大学生就业的影响分别体现在哪些方面;应如何更好地发挥各因素的有利影响,以形成促进残疾大学生就业的合力。
本研究采用质的研究方法,选取上海市的39名残疾大学生、3所高校和11家用人单位作为调查对象,通过访谈的方式获取第一手资料。从目前的调研情况来看,在三个影响因素中,用人单位对残疾大学生就业的影响最深刻,主要表现在其对残疾大学生的接纳意识上。此外,经研究发现,用人单位、高校和残疾大学生个人对残疾大学生就业的影响还体现在:用人单位的人才需求与残疾毕业生的实际情况相冲突;高校专业设置日益宽泛与残疾毕业生就业面仍然狭窄相矛盾;高校的教学形式及就业指导服务尚难以满足残疾大学生的需求;部分残疾大学生缺乏过硬的就业技能和良好的就业心态,这对他们就业也产生了不利影响。
为改善残疾大学生当前不容乐观的就业现状,笔者分别对用人单位、高校和残疾大学生提出了建议:用人单位应消除偏见积极接纳残疾大学生,并根据技术性岗位和基础服务岗位的不同要求分别为他们提供培训;高校应结合残疾大学生的学习特点、生理特点以及市场需求进行专业设置,实施随班学习与因材施教相结合的培养模式,为残疾大学生提供特殊的就业指导服务;残疾大学生应克服不良的择业心理,主动求职,有长远的职业发展规划,并掌握过硬的就业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