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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公信力是地方政府在与公众之间信任关系中能动性大小的反映,彰显地方政府的信用水平,影响着地方政府行政合法性的根基,决定着地方政府的社会号召力及影响力。政府公信力建设更是我国行政改革的重要内容,它的效果如何会直接影响政府的执政基础。提升地方政府公信力有利于地方政府节约管理成本,有利于地方政府规范行政行为,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地方政府公信力的强弱,主要是与地方政府的自身建设以及在行政过程中的行政行为有密切关系。因此,地方政府公信力的研究和建设就显得十分迫切和重要。当前我国地方政府对公信力建设关注度还不够,公共管理过程中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损害地方政府的公信力,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还有较大的距离,必须采用得力措施提升地方政府公信力。本论文通过对政府公信力相关国内外文献综述的梳理,对地方政府公信力问题的理论基础分析的前提下,在全面阐述政府公信力的特点、意义和深入探究地方政府公信力概念的基础上,对地方政府公信力的现状包括地方政府公共政策方面、地方政府行为及作风方面、地方政府职能定位方面、地方政府绩效评估方面等各种突出的问题,结合社会转型期进行全面细致的观察和概括,并着重说明由此可能产生的危害,以此来引起相关方面的足够重视,进而通过从地方政府行政理念的局限、地方政府制度建设滞后、地方政府职能转型不力、地方政府行为的不法四大方面系统深入地探寻了地方政府公信力缺失的因素,并借鉴国内外对政府公信力的研究成果,结合我国地方政府自身的特点,从实际出发,多角度、多方位地探讨了我国地方政府公信力提升的根本途径。本论文研究地方政府公信力的意义在于为地方政府公信力理论体系的构建和地方政府公信力提升途径的完善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有助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及透明政府的进程,有助于增强政府与公众的信任,同时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也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