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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江水军制置使司是南宋退居江南时,为守护长江防线而专门设置来统率水军的机构。南宋朝廷期望借此可以达到“全江淮以济中兴”的效果。故沿江水军制置使司对于南宋而言,至关重要。从历史沿革来看,该机构创设于建炎三年(1129)二月初十日,直到南宋灭亡为止,共存在约60载。其间该机构虽时有废罢,但在南宋中后期长期存在,最后随着南宋的灭亡而消失。南宋沿江水军制置副使司则是于嘉定十四年(1221)成立,在南宋共存在了约36年。制置使司的治所多稳定在建康府,但也有因战时需要而置司他处的情况。副使司的治所则主要集中于鄂州和江州两地,同样也会因战时需要而置司他处。一言以蔽之,副使司的治所变更要比制置使司的治所变更更为频繁。在沿江水军制置副使司成立之前,制置使司主要辖有鄂州到建康府江段;在副使司成立之后,则以江州为分界点,长江上流归副使司管辖,下流归制置使司管辖。沿江水军制置使司主要拥有军事、民政和经济职能。其军事职能的实际发挥情况大致如下:在设立之初,其职能发挥有限;越到后来(南宋中后期)其职能发挥则越好。在经济职能方面,因沿江水军制置使兼任淮西总领和转运使,使其拥有经济职能。在民政职能方面,主要表现在制置使处理地方民政事务上。在其存在的近60年时间里,机构设置趋于完备。沿江水军制置使司长官为沿江水军制置使,且大都位高权重。副使司长官为沿江水军制置副使。沿江水军制置使司和副使司各有相应的幕职官协助其处理具体事务。沿江水军制置使司和副使司下设步兵、水军、马军、弓箭手等兵种。至于二司的关系,主要是副使司隶属于沿江水军制置使司,不过在后期其独立性越来越强。沿江水军制置使司的军费除朝廷正常供给外,有大部分来自皇帝内藏库赏赐划拨等,另外还有自身经营营利性活动所得收入。沿江水军制置使司军备和兵力都比较充足,军事实力较强。在军情传递方面,也较为通达。虽然沿江水军制置使司和副使司在实际战斗中发挥了保卫南宋江防的作用,但是它仍然无法挽救南宋走向危亡的局面,主要原因如下:南宋晚期财政危机爆发;贾似道等权相的贪权误国等;南宋各军事机构之间配合不默契,将领指挥失当等;蒙古实力强大,南宋兵力相对较弱;南宋军政腐败。灭亡已成必然。将沿江水军制置使司发展的不同阶段进行纵向对比,可以发现南宋国防政策的变化:由最初的重淮防而轻江防,转变为后来的江淮并重,再到重江防而轻淮防。总之,沿江水军制置使司作为负责南宋长江防御的重要军事机构,为南宋的中兴和国祚的延续作出了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