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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农民增收方法问题应从农民本身和政府行为两方面去考虑.在农民自身方面,应当多元化的去增加收入.增收的具体途径有以下几种:第一,调整家庭经营结构,实现收入的多元化;第二,尽量获得家庭经营以外的收入,如从事二、三产业的生产或经营活动;第三,更多的采用先进的技术,生产高品质产品,使自己在市场竞争中居于有利地位;第四,提高自身素质,更新原有观念,更多的用知识去获得收入;第五,注重信息对经济活动的影响,减少生产和资源流动的盲目性,降低各种交易成本.在政府行为方面,必须明确政府在经济活动中的地位、职责,明确自己应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具体来说,政府在农民增收问题上的政策,应从以下几方面去考虑:第一,对农民增收应以宏观调控为主,尽量避免直接参与经济活动;第二,从观念上切实更新,真正形成"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的根本认识;第三,在不违背URAA《农业协议》的前提下,加大对农民的财政补贴,与先进国家的对农政策接轨;第四,为农业科技革新提供更多的支持,使农产品有更高的附加值;第五,为农民提供更多的信息,减少农民生产的盲目性,从多方面降低农民的交易成本;第六,在全国大区域范围内协调生产,做好区域规划,引导区域内主导产业的建立,在"全国一盘棋"的情况下,增大与国际产品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