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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倚阁制度是中国赋税制度史上颇为特异的现象,但迄今为止学术界并未有专门的研究成果。因此本文拟通过系统的考察,对以下问题做出初步探讨:如何正确地界定倚阁制度的概念?宋朝为什么会出现“倚阁”?“倚阁”的内容包括哪些,倚阁制度与社会救济、财政状况的关系如何?倚阁税赋的后续处理状况如何?倚阁制度的推行究竟产生了怎样的社会历史影响?
本文认为,“倚阁”系指国家对财政收入有关项目的缓征制度,其基本内容包括田赋、田租的倚阁;免役钱、身丁钱和户帖钱的倚阁;民户债务的倚阁;官私交易的倚阁等。在宋朝的文献中有大量关于“倚阁”及其相关词汇的记载,体现出这一制度的普遍性。其中,“倚格”、“展阁”、“开阁”、“阁放”、“蠲阁”等与“倚阁”意思相同或相近;另一些如“展限”、“权停催理”等则与“倚阁”既有区别,又有联系,需要详细区分。
宋朝推行“倚阁”制度有多重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因灾荒、战乱破坏等严重影响农业生产;二是为了防止地方乡司胥吏将逃户税赋摊征,尽快招抚逃亡百姓复业;三是因户绝而予以倚阁税赋的。其中,因灾荒频仍,宋朝对灾荒赋税的“倚阁”最为普遍。宋朝规定要先进行检灾,然后再实施“倚阁”。“倚阁”以户等高低、税额多寡为基本依据,一般第四、第五等户是主要对象。但“倚阁”并非政府通过调整赋税征管政策来救助灾民的唯一方式,政府经常会视具体情况确定究竟是“倚阁”还是“检放”。灾荒赋税的“倚阁”毕竟不是减免,因此还涉及到后续处理的问题,国家往往会视不同的情况进行追收或继续“倚阁”,有时干脆减征甚至免征,但从结果来看,宋朝倚阁的税赋最终实际上多被减免掉了。
“倚阁”制度作为宋朝税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劝民归农、恢复和延续再生产的作用,有助于社会秩序的稳定。但其局限性也非常明显,主要表现为:检灾环节中存在着不及时、未如实、效率低下等问题;地方上乡司胥吏和形势户勾结,在户等方面作弊;逃户“倚阁”中“摊逃”等问题也影响了政策实施的效果。
“倚阁”制度只见推行于宋朝,这当与宋朝国家财政状况有密切关系,即宋朝长期存在严重的财政危机,财计不充,导致国家吝于蠲免民户税赋,而采取暂缓征收的办法,希望日后仍获得这部分财政收入。但是,倚阁赋税在追缴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又使倚阁的赋税多数最终还是免征了。这应是倚阁制度流行于宋而未被后朝继续实行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