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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在我国曾一度绝迹的黑社会组织又沉渣泛起,成为人们关注的一个突出的社会治安问题。新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了关于黑社会组织的犯罪,为我国打击黑社会犯罪提供了法律依据。本文拟就黑社会犯罪的概念、特征、中外黑社会犯罪现状及立法情况以及我国反黑对策等方面作初步分析与探讨。 除导言外,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约四万字。 导言,简述黑社会犯罪在我国的消亡与发展,说明黑社会犯罪已成为阻碍我国社会文明进步的绊脚石;打击黑社会犯罪,已成为我国目前稳定社会治安秩序的紧迫任务。 第一章:阐述黑社会犯罪的概念,对概念中的“黑社会”“黑社会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等问题作深入剖析探讨;说明黑社会组织与帮会或江湖帮派、普通刑事犯罪集团、恐怖活动组织的区别;对黑社会犯罪的行为特征作详尽阐述。 第二章:简略介绍意大利、美国、俄罗斯以及我国香港地区、台湾地区的黑社会犯罪的现状与立法情况,对我国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现状作大致分析评价,并介绍我国惩治黑社会犯罪的立法概况。 第三章:对我国新刑法所规定的黑社会犯罪的个罪,即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成员罪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构成特征进行剖析,并界定黑社会犯罪与其他相关犯罪的区别。 第四章:指出我国新刑法对惩治黑社会犯罪的立法缺陷,建议增设参加境外黑社会组织罪、入境从事黑社会活动罪等。指出对黑社会犯罪应规定财产刑,以加强打击力度。提出我国防治黑社会犯罪应采取如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反黑社会的国际合作,加强反腐蚀斗争和建立专门的反黑机构等特殊的防治对策,以有效打击黑社会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