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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是全人类发展的未来,也是现在。1989年联合国大会通过了《儿童权利公约》将儿童的权利划归为四类:儿童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中国作为合约缔约国和拥有儿童最多的发展中国家,儿童权利保护问题一直是一个备受各界关注的热点。传统中国儿童观影响下,儿童的地位是混淆而又难堪的。主要表现为作为基本权利的生存权陷入困境、享有发展权过程中主体地位的丧失、受保护权的保护中忽略对儿童的尊重以及对儿童参与权和公民意识培养的缺乏。儿童的权利保护的现状急需专业服务的介入。社会工作作为一门助人的专业,一直将儿童作为重要的服务介入对象。
本研究以四川省德阳市XX镇T小学某儿童为例,通过质性研究方法进行案例的资料收集和研究分析。在社会建构主义理论的视角下,用大系统的观点分析儿童权利意识观--儿童权利保护现状--社会工作介入的循环系统。从建构主义理论中的知识观、语言、权力去看儿童与家庭、儿童与学校、儿童与社区、儿童与社会的关系,揭示儿童权利保护现状的困境和原因。将儿童权利保护、社会工作理论与实践的本土介入相结合。进一步探索我国儿童权利保护法律、政策的完善、以及儿童权利保护社会工作介入的途径和策略,从而形成以儿童为本、尊重和保护儿童权利、促进儿童发展的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