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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迅猛,但过去的经济增长主要依赖于要素投入,全要素生产率的贡献并不高。同时,粗放式的经济增长方式使我国付出了沉重的资源和环境代价。如何实现生态环境质量与经济的协同发展是我国进入经济发展新常态面临的重要问题。长期以来,政府也高度重视环境问题,实施了一系列环境治理手段,旨在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在传统全要素生产率的基础上,将环境因素也纳入了考量,反映了地区绿色经济发展状况。鉴于此,本文将以地方政府主要的环境治理措施为研究对象,探究各类环境治理措施对于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效应,为进一步优化地方政府环境治理,以实现“减排”与“增效”的双赢结果提供参考。本文首先对政府环境治理措施、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及二者关系的国内外研究进行了梳理,在此基础上,分析了地方政府介入环境领域的理论基础,以及地方财政节能环保支出、命令控制型与市场型环境规制对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机制。其次,对我国地方环境污染及政府环境治理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了分析,并测算了各地区的绿色全要素生产率指数,发现生产率的增长主要源于技术进步,此外,我国地方环境污染及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皆存在明显的区域差异。基于前文的分析,本文运用2007-2015年我国30个省份的省级面板数据,检验了财政节能环保支出、以环境法律法规为代表的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和以排污费为代表的市场型环境规制对地区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及技术进步的影响效应。实证结果显示:(1)地方财政节能环保支出对绿色技术进步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对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存在较大的区域差异,从东部至西部地区,财政环保支出的促进作用逐渐减弱。(2)地方环境法律法规的颁布总体上促进了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增长,但在西部地区命令控制型规制手段的“遵循成本”效应更为显著,不利于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增长。(3)现阶段的排污收费未能发挥促进地区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增长的作用,但排污收费强度与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呈“U”型关系,我国绝大部分地区的排污收费水平处于“U”型拐点的左侧,也说明现阶段排污收费的标准仍较低;分区域来看,从东部到西部地区,排污收费的激励效应愈难有效发挥。基于实证的结论,本文分别从优化地方政府财政环保投入机制、完善地方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和环保税制度三个方面,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为优化地方政府环境治理路径提供参考,以促进经济与环境的协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