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美国拥有高度发达的图书馆事业,其法治建设也相对系统系统、完善,高校图书馆作为其重要组成部分,在服务于本单位的教育与科研的同时,还承担着必要的社会服务职能。美国各层级的图书馆法同样保护和支撑着高校图书馆的社会服务,从政府层面的联邦图书馆法,到各州的图书馆法,再到其他特殊性的法律,都涉及到了高校图书馆社会服务的内容。同时,高校图书馆也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社会服务活动,丰富了社会公众的科学文化需求,实现了国民素质的整体提高,顺应了社会和时代发展的趋势。我国的图书馆事业起步较晚,法治建设相对落后,至今还没有出台一部专门的图书馆法,缺乏对图书馆事业的必要保护。同样,高校图书馆的社会服务也是发展缓慢,虽然一些高校也实行了社会化服务,但服务内容相对有限,开放时对社会读者的限制也比较大。在构建学习型社会和信息化时代的今天,我国高校图书馆有必要更大范围、更甚层次地向社会开放。
本文首先对美国高校图书馆社会服务发展状况做了介绍,从对象设置、服务形式、服务内容等方面做了具体论述,总结了其服务特点。随后从历史原因、法律基础和相关利益驱动等三方面分析了美国高校图书馆社会服务的社会基础。指出我国现阶段高校图书馆开展社会服务的必要性,并针对其社会服务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展开分析,探讨了我国高校图书馆开展社会服务的优势所在,提出了开展社会服务的必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