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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信力是政府获取民众信任的一种能力,是衡量政权合法性和政治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尺。作为社会信用体系的基石和灵魂,政府公信力是一国信用情况的“晴雨表”,对于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文化有着重要影响。当前,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我国政府职能正在发生变化。政府改革的目标是要实现从无限型向有限型、从管制型向服务型、从人治型向法制型转变。由于改革涉及问题的复杂性,政府职能定位还处于探索过程中,公务人员的思想理念还停留在传统政府时期。尤其是随着社会结构转型的到来,社会公众对政府的要求突破了计划经济时代整齐划一的格局,出现了多元化的现象,对政府的行政能力而言是一个重大考验。受到上述两方面因素的影响,政府公信力不足的现象较为突出。政府公信力弱化表现在:公共服务长期滞后于社会需求、政府官员寻租腐败、公共政策随意等方面。政府公信力弱化是一个普遍的全球性问题,它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所关注。在西方,始于20世纪70年代的新公共管理运动,就是提升政府公信力,重塑民众对政府信任的尝试,如开展基础道德建设运动、扩大公民参与、进行绩效改进措施、提供以公民为中心的服务等,这些对策建议对于处于转型的中国政府而言,不失为有益的借鉴。提升我国政府公信力是一个系统的工程,涉及到多方面的内容。本文认为,提升我国政府公信力需要从理念、制度和法治建设等方面的入手。具体而言,政府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变发展思路,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增强政府提供公共物品、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提升政府的透明度、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要求、扩大社会公众对公共生活的参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