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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出现财务或其他经营状况异常的现象时常发生,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证监会要求对出现财务及其他状况异常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实施特别处理。但因为目前的退市制度较为宽松,再加上信息披露制度的不完善,*ST公司为保住壳资源而实施的盈余管理手段越来越多样化。本文主要采取案例研究的方法,研究青海春天这样一家在上市17年的时间中三次被*ST或ST的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首先对其三次被*ST或ST的过程进行了梳理,其次分析总结了在摘星摘帽动机下盈余管理的动因和所采取的盈余管理手段。通过对青海春天盈余管理行为的总结分析,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以及遏制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分析了多次盈余管理反映出的问题并分别向公司、会计师事务所与证监会提出了具体建议。本文对青海春天上市以来整体情况、股东变动情况及行业变迁历程进行了梳理,将青海春天三次“ST—摘帽”过程分成了“2004.9-2012.3”、“2012.5-2015.3”及“2015-2017年”三个时间段进行盈余管理行为分析。第一次青海春天通过对外担保损失的冲回、政府补助和关联方交易三种调增非经常性损益的盈余管理手段摘星,其中关联方交易包括增加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和资产置换三种方式。第二次通过会计差错更正、破产重整和资产重组工作摘星,其中包括了权益调整、出售不良资产、借壳上市以及资产出售等主要的盈余管理手段。第三次通过开拓新的业务及调增非经常性损益实现摘帽。青海春天所实施的盈余管理手段对当年的净利润确实起到了快速扭亏为盈的作用,但从其一次又一次的被ST就可以看出,盈余管理手段只是为了短期获利实现摘星摘帽。从青海春天内部治理、会计师事务所及证监会监管三个方面对公司能够多次实施盈余管理以及反复戴星戴帽反映出的问题做了分析总结,并分别给出了相关建议。本论文认为在内部治理方面,因自利性业绩归因、内部人控制、独立董事没有对公司违规行为起到该有的抑制作用以及主营业务获利能力不稳定,应增强披露信息的质量,优化股权结构、降低股权集中度,建立担保风险防范体系,完善独立董事的激励机制,最后要调整战略观念,发展多边业务。第二在注册会计师方面,应加强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管和改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第三在证监会监管方面,因退市条件较为宽松、证监会处罚滞后且力度较轻,应改进退市制度、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并且对特定公司重点监管,加大处罚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