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研究——以行政法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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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前中国改革开放的关键时期,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激活农村市场,关系到9亿农民的福祉,关系到新农村建设的进程和现代农业的发展速度,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  土地问题是中国“三农”问题的核心,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的基本农业经济制度。这一体制虽具有显著的优越性,但也存在严重的缺陷。而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的确立弥补了其缺陷,因为农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是实现农地资源优化配置的有效途径。农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已势不可挡,且由此显现出农村改革第二次飞跃的端倪。因此,本文以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现状、流转的价值为基础,将行政主体对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适度干预作为研究的核心,运用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微观分析与宏观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研究当前行政主体适度干预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必要性和理论基础,以及当前行政主体干预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存在的行政法问题,探索行政主体适度干预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途径,促进农地承包经营权的合法有效流转。  本文共分为引言、正文、结语三部分,其中正文部分分五大部分:第一部分是基础理论,从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概念、流转方式、流转价值三个方面作了阐述。第二部分是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的行政法理论支撑,从公权与私权关系的必然性、服务型政府理念的客观需求、科学行政的内在要求、公共利益本位论的体现四个方面进行了分析,为行政主体适度干预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提供了理论铺垫。第三部分是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的行政法问题分析,从对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规划不强、对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指导不力、对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服务不全、对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确认力不强、对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监督不到位、对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引导不够、对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用途监管不到位、对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救济不力等方面分析当前行政主体干预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其的现实必要性。第四部分是发达国家农地流转制度及其价值,介绍了美国、日本、英国、法国四个发达国家的农地流转制度及采取的促进措施,分析其对我国的可鉴之处。第五部分是从行政法学角度提出完善我国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的建议,从建立健全农地承包经营权合法有序流转的法律体系、完善鼓励和引导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政策、完善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市场体系、创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配套服务和确保规模经营的持续发展、培育经营主体创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途径、建立完善的农民社会保障体系、设置系统的土地流转纠纷解决机制等方面提出完善建议及解决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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