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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考察1900年到1937年间北京市公共卫生行政如何在中央行政制度变革中构建,医学组织、医疗机构与政府在此过程中如何合作,以及公共卫生行政推行的具体过程,即从卫生警察向公共卫生服务转变的历程,旨在探讨源于西方医学的公共卫生在中国的历史境遇,及其所彰显的中国城市近代化。
清末民初,北京卫生行政得以建立和发展。该过程与近代北京社会发展关系密切,一方面卫生行政创立促进了近代北京社会的发展,另一方面近代北京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为卫生行政的日渐成熟提供了必要的基础。从制度演变来讲,卫生行政是中央自上而下建立的,始自中央官制改革,作为新成立警察机构的职能之一被建构的。从制度的内容来讲,卫生行政的建立是从无到有,缺乏必要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基础。卫生行政是建立在西方预防医学发展基础之上具有强烈专业色彩的行政制度。传统中国社会缺乏这种基础,虽然有近似于卫生行政的机构和职能的存在,但并非科学意义上的卫生行政。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伴随着市政府的成立,北平公共卫生行政从警察制度独立出来,逐渐专业化。首先,公共卫生行政机构和行政人员专业化了。卫生行政机构不再隶属于警察制度,而是专门从事医学卫生行政管理的部门。高级行政人员由接受过专门医学教育的人员担任,基层卫生行政人员也逐步受到专业培训,具备了初级卫生知识。其次,公共卫生行政的目的专业化了。隶属于警察制度下的卫生行政,布告中动辄就是“以重卫生”,但实质不过是要求保持市容而已。公共卫生行政独立之后,科学的公共卫生学说成为主流,减少人民死亡率和患病率等技术性指标成为目的。再次,公共卫生行政的方法专业化了。在警察制度下,卫生行政采取的是消极行政方法,以行政惩罚和行政许可为手段,难以真正贯彻卫生行政的目的,市民对卫生的理解就是不能随地便溺、乱倒垃圾、粪桶加盖等。公共卫生行政独立后,开始应用科学的手段解决公共卫生问题,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专业化的进程。与此同时,应当认识到专业化的过程是缓慢、曲折的,由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条件的限制,未能真正完成,仍带有浓厚警察制度的烙印: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仍是主要行政手段,执行者并非卫生行政人员,仍是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