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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岛屿问题一直是国际法学界颇有争议的议题。尤其是随着人类对海域使用的需求的增多,合理合法地应用人工岛屿建造技术显得尤为重要。众所周知,我国在东海南海海域跟周边国家相邻海域有争议,有些是历史遗留问题,有些是基于历史而产生的新问题,这些新的问题主要是关于争议海域人工岛屿及设施的建造,以及如何对争议海域进行有效管控等问题。纵观中国东海和南海争议海域,由于许多争议海域的争议特点是“持续性”和“暂不可解决性”,使得现今国际社会必须面对长期的纷争的现实问题,并在海域归属不明晰的状态下进行海域治理。无论争议海域最后的归属如何,人工岛屿的建造都能对争议海域起到一定的管控作用。在现阶段历史条件下,尽量缓解争议,努力实现对争议海域的管控,才能切实可行地保护海洋权益,才能真正从根源上奠定人工岛屿建造的国家实践基础。本文通过对人工岛屿及天然岛屿,船舶,海上结构设施等相关的概念进行辨析,理清人工岛屿管辖权与在争议海域人工岛屿建造之间的必要性关联。针对各国在争议海域建造人工岛屿的现有案例,比如对中日冲之鸟岛礁的问题、中韩苏岩礁的海上平台,以及里海的人工岛屿的建造等的案例进行详细的剖析,结合我国的一贯主张,找出国家实践的规律,分析相关国家实践与习惯国际法的关系。通过分析海洋主权、大陆架划分、海底资源和军事等诸多争议,深刻剖析争议海域人工岛屿建造的立法发展、争议双方不同的主张及争议发展趋势,最终结合政治、外交、国际法及海洋科学技术等手段,多角度、多层面、多方法论证在争议海域建造人工岛屿所牵涉的国际法问题。海洋科技的发展是海洋权益保护的保障及推动力,因此,发展海洋科技,是人工岛屿建造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全文在研究争议海域建造人工岛屿案例的同时,也在运用海洋结构工程学的相关知识,分析人工岛屿技术的应用问题。分析此类技术在争议海域的应用以及牵涉到的相关国际法问题。本文第一章是导论部分,论述选题背景意义,研究内容,创新点及难点;第二章从国际法入手,结合海洋结构工程学的专业知识,梳理人工岛屿的概念问题及其法律性质;第三章,接着探讨人工岛屿的分类及管辖权问题;第四章结合已有的争议海域人工岛屿的建造案例,来讨论人工岛屿对争议海域有效管控的问题。第五章结合亚太地区争议海域的现状和人工岛屿建造的情况,从国际法和国家实践的角度分析,对中国与周边国家争议海域的历史和主张进行分析。同时运用海洋结构工程学的跨学科知识,从最新的超大型浮体技术入手,为我国争议海域人工岛屿的建造提供可借鉴的理论依据和实践依据;第六章结论提出人工岛屿的建造对我国的启示、对现有法律框架的影响以及牵涉到的潜在的法律问题。本文的结论是,在争议海域争端尚未解决的历史阶段,我国在争议海域建造人工岛屿是非常必要的。一方面能够促进海洋的可持续发展,增强对争议海域的管控,另一方面可以对争议起到缓解作用,巩固我国现有的主张。另外,对人工岛屿的管辖权的立法缺失,造成了许多有关国际社会和个体的沿海国利益的问题,所幸的是国际法会随着新形势的发展而变化。笔者认为国际社会因此应该通过长期的计划,谈判和善意来建立一个有关人工岛屿建造的国际法制度,让其使用更为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