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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90年代开始,随着我国单位制的解体,社会服务的供给模式开始发生变化,国家的社会服务供给也不再被国家行政体制所垄断,社会力量开始被引入其中,而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就是其中一种社会服务供给的新模式。另外,我国原本高度整合的社会格局被打破,伴随财政税收政策而产生的项目制则开始逐渐成为我国社会治理的新手段,并且通过“项目”的方式将中央政府、地方基层以及社会等多方面都整合了起来。因此,本研究关注的核心问题是,从项目制的视角出发了解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运作过程、运作结果,了解政府与社会组织分别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中所扮演的角色,并探究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如何对政府与社会领域之间的关系产生影响。为此,本文运用质性研究的方法,并通过立意抽样分别从北京市有承担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经历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以及政府抽取相关工作人员,通过对他们进行深度访谈来获得一手资料,并运用文献研究和深入访谈等方法对北京市的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进行系统梳理。研究结果表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制的形成有以下几点原因:社会需求的变化与政府转型;社会工作的专业化、职业化发展;社会组织的发展以及政府对社会组织的培育;项目制引入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制的组织形式有“政府——社会组织”以及“政府——枢纽型社会组织——社会组织”两种,这两种形式都突破了政府的行政科层体系,并从组织架构和人员配置方面共同拉近政府和社会组织的关系。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形式有项目申报、项目竞标和项目委托三种,本文将这三种形式归纳为“委托——代理”模式。在分析“委托——代理”模式的基础上,本文发现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拥有“发包——承包”两级运作机制,政府和社会组织还会在这种运作机制下发生博弈。最后,本文指出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通过一个一个的项目成为连接政府和社会的桥梁,把政府与社会统合起来,从而推动整个社会体制的联动。另外,本文也发现目前政府的监督机制尚不成熟,社会组织对政府的依赖性较大,但是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对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有一定的影响,政府的角色已逐渐从控制者转变成引导者,而社会的角色则从被动接受变为主动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