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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传佛教的忏悔思想来源于印度佛教,然而在其发展与深化过程中,不断地与本土文化融合,逐渐由以印度佛教忏悔思想为主过渡到具有本土特色的忏悔思想体系,最终却沦为以消灾祈福为目的的宗教仪式。汉传佛教界对忏悔的释义大致可分为两个方向,一是主张维系忏悔在印度佛教中的原语意义,以道宣、义净为代表。二是主张不局限于忏悔的梵文含义,而是圆融忏悔义理,以智者大师等天台高僧为代表。一般而言,忏悔须包含三要素,即忏悔的主体、忏悔的对象、忏悔的内容。其中,忏悔的主体不仅是指人,而是包括人在内的一切有灵生物;可忏悔的对象主要是诸佛菩萨和高僧大德;忏悔的内容不仅是现世的罪业,也包括无始以来的一切罪业。在佛教中,佛菩萨和人之间并不存在一个契约或约定,如何保证忏悔的有效性及其效果呢?其理论依据何在?正是基于佛性轮、缘起论与业报轮回论,汉传佛教的忏悔思想才得以展开。根据忏悔者的心愿与心性大小不同,忏悔的理由可分为三点:因自身故忏悔、因孝亲故忏悔、因众生故忏悔。在佛教中,忏悔的方法不出事忏与理忏两种。其中,事忏主要介绍了作法忏悔、取相忏悔、念佛忏悔,理忏则介绍了观罪性本空、观妄心本无、观无我,其最终目的均是了达诸罪实相,最终契入无生。在以上研究基础上,笔者从伦理的角度对汉传佛教忏悔思想的伦理意蕴进行分析,指出汉传佛教的忏悔思想体现了超越性与世俗性、自利与利他、自律与他律三个方面的统一,并针对当代佛教忏悔思想的误区,尝试着揭示汉传佛教忏悔思想对当代忏悔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