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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实施效果如何主要体现在其是否能够促进我国生产力发展。无论从目前还是从发展角度来看,农村低保制度均存在改进的余地,其实施效果既是相对的又是动态的。2011年12月我国政府把贫困标准又做了进一步提升,从1986年的207元提升到至今的2300元(各地实际标准不一致),但仍低于联合国每天1.25美元的最低标准,这一贫困标准的提升使我国贫困人口再次以“亿”为单位进行计算。作为GDP位居全世界第二的经济大国,对贫困人口补助却仍低于国际基本标准,这充分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