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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基础和关键,其重要性和复杂性决定了土地制度改革的艰难性和挑战性。近年来随着农村社会经济发生重大变革,大量农村劳动力转移和非农经济迅速发展,农民迫切希望改善自家住房条件。在缺乏统一规划和监管的条件下,“路边村”、“田中村”现象出现,“建新不拆旧”、“一户多宅”等违背《土地管理法》的情况愈演愈烈,农村“空心村”问题加剧。2015年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33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