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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DI对我国经济促进作用明显,但也进一步加剧了东中西部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强化了我国经济原有的“二元”特征。研究FDI对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同效应,对于落实我国区域经济均衡发展战略、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完善FDI区域经济理论具有一定的现实和理论意义。从我国FDI区域分布状况分析,东中西部分布极不均衡。从总量上看,一是“东热西冷”,东中西部地区FDI资金分配严重不平衡;二是“西增东减”,FDI有北上和西扩的趋势。从结构上看,港澳台日韩等亚洲国家和地区的相对比重东部地区高于中西部地区,而欧美国家的相对比重则是中西部地区高于东部地区。从投资行业看,东中西部地区FDI都主要集中于制造业,但中西部地区FDI的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的相对比重要高于东部。从投资方式看,外商独资的比例东部地区要高于中西部,但中西部的比例有上升趋势。通过实证分析FDI对东中西部的经济发展效应,得出以下结果:FDI对各地区的GDP、资本形成、就业都存在明显的正向促进作用,但东部地区FDI对工资与技术溢出促进作用不明显。可能的原因是投资于东部地区的外商多为港澳台等亚洲国家,主要是为了利用我国廉价劳动力从事一些简单加工和组装贸易,对增加工资和技术创新缺乏动力。同时沿海地区的内企工资水平并不低于外企,因此工资效应不明显。另外,东部地区外商独资企业较多,这种方式限制了技术的外溢。FDI对各区域的GDP、资本形成效应正向效应达到一定值后都趋于下降,说明FD工虽然是我国经济的“发动机”,但不是“永动机”,要充分重视其他推动经济发展的因素。政策建议方面,东部地区应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加大来源体中欧美外资的比重。对于中西部地区,要制定符合区域优势的产业政策,增加人力资本投资,引导东部内资向中西部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