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工伤保险基金是实现工伤保险目的的物质基础;费率机制是工伤保险基金筹集的核心问题,也是工伤保险管理制度的核心。我国的工伤保险社会化改革自上世纪80年代末开展以来,各地的工伤保险制度不断发展和完善,相关制度和标准日趋成熟,伤残职工和因工死亡人员家属权益基本得到了保障。但是,在改革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严重阻碍了工伤保险事业的顺利发展。导致问题出现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一些地方没有充分发挥费率机制在工伤保险中的作用。而如何充分认识费率机制在工伤保险中的作用,建立符合我国国情和各地实际情况的科学规范的基金筹集模式和合理的费率体系,已成为当前工伤保险改革中的一个重要问题。论文首先对当今世界各国工伤保险的三种基金筹集模式——当年平衡式、阶段平衡式、总体平衡式——进行了分析对比,得出总体平衡的基金筹集模式虽然费率最高,但能够提高工伤保险储备,解决目前较少的工伤保险储备金难以应对突发性伤亡事故的发生、不能很好的实行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工作等现实问题的结论,适合类似于我国这样的工伤保险社会化改革刚起步的国家使用。其次,论文运用数学聚类分析方法,结合各行业(企业)的事故发生率、工伤死亡率、工伤重伤率、工伤轻伤率、职业病死亡率、职业病病伤率以及工伤费用支出情况等指标进行行业(企业)风险等级分类。根据分类结果,合理确定各行业风险等级差别费率。再次,论文通过对国内外现行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方法的研究,提出了结合企业千人死亡率、千人重伤率、千人轻伤率和支收率指标来确定企业费率浮动的方法。该方法能够避免仅用伤亡(事故)指标或支收率指标作为费率浮动依据而产生的评判结果的片面性,能够在更大程度上体现工伤保险“公平”的原则,并促使企业通过降低上述各指标数值以降低自身的工伤保险费率,从而更好的发挥费率机制在工伤预防方面的效用。最后,论文针对重庆市的实际情况,根据统计得到的重庆市102家企业1998~2000年3年内的各项工伤保险相关数据指标,进行了重庆市工伤保险基金筹集模式的确定、行业风险等级分类、差别费率的制定以及费率浮动办法等方面的分析研究,得到了一些有用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