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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实现经济增长的同时却带来了惨重的环境代价。为了改变现在的粗放型经济发展方式,政府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政策来制约企业的污染。除此之外,公众也逐渐参与到对企业环境污染的规制行动中,对企业造成了很大的压力,如何在经济发展的同时实现有效的环境保护成为企业亟待解决的问题。因为创新能够通过更新改造企业产品、工艺、流程在减少环境合规成本的同时降低对环境的损害,所以一般被认为是企业实现环境保护以及提高经济绩效的有效措施。但由于创新投入所需资源较多,投入周期相对较长,还存在极大的风险和不确定性,以致于有的企业不愿意进行创新,即便面临强大的制度压力。所以外部环境规制压力对企业创新的驱动作用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尤其是影响他们之间关系的边界条件需要进一步的探讨。因此,本文以2011-2017年中国沪深A股104家制造业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对环境规制和企业创新行为之间的内在关系进行了理论讨论和实证检验,并进一步探讨了创新开放度的调节作用机制。研究结果显示:(1)强制性压力对企业创新投入具有显著正向作用,即强制性压力越大,企业加大创新投入的概率越大;规范性压力与企业创新投入之间的正向关系不显著,即中国目前阶段公众关注度还不足以促进企业的创新投入的增加。(2)创新开放广度在强制性压力与企业创新投入之间的关系中、以及规范性压力与企业创新之间的关系中都具有显著的调节作用,创新开放广度越大,他们之间的正向作用会越强;创新开放深度在强制性压力与企业创新投入之间的关系中、以及规范性压力与企业创新之间的关系中的调节作用都不明显。(3)分东、中西部样本来看,东部地区研究结果与全样本研究结果一致,而西部地区这些作用关系都不显著,即波特假说只在东部地区得到了验证。在得出以上研究结果的基础上,本文从政府、公众以及企业三个方面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1)政府应适当提高环境规制强度,建立健全环境信息披露机制以及建立社会公众与国家环保部、地方环保局之间的互动机制。(2)公众应在不断提高自身环保意识,积极参与环境监督。(3)企业应积极构建开放式创新网络,特别是加大与外部创新主体的合作广度,有助于企业在环境规制压力作用下时,通过充分调动内外部资源加快企业的创新进程。最后针对本文的研究不足提出未来的研究展望。本文的研究发现有助于给政府和社会公众在环境管理和监督方面以及对制造企业如何有效整合内外部资源应对外部环境规制并激励企业创新转型升级提供一定理论支持和决策参考,从而有助于完成我国节能减排和创新驱动发展的目标。